话剧团内部开会讨论后,把试戏的片段,删删改改,定了一段简短而有爆发力的剧情。
“老程,也就是这个角色。”
“曾经踏过尸山血海而存活下来。”
“他想金盆洗手,不再干杀人越货的行当。”
“然而,他想要过平静的日子,别人却不肯放过他。”
“港城大佬派人在乡村深山中苦寻多日,终于找到了和老程有关的蛛丝马迹。”
“这天,他们把砍柴归来的老程,堵在了家门口。”
“他们挟持了他的丑妻,用锋利的刀片,轻轻划过了她本来就满是烧伤创痕的脸。”
“那个瞬间,老程忽然从老实巴交的山中苦农,变成了撕开地狱之门归来的魔鬼!”
简而言之,这是一段眼神戏。
只要表现得够好,可以通过眼神的变化,充分体现出角色内心的愤怒,崩裂,和反击复仇的凌人杀意。
然而,前来试戏的学生们,不是皱眉瞪眼,就是甩棍子,砸椅子,仿佛不制造成惊天动地的动静,就没法表达出他们身体里难以遏制的狂怒。
沈常存过来送饭,本来打算送完就走。
但是,赵繁星今天又来了例假。
小脸惨白,虚弱无比。
沈常存记起她上个月同一时间被送到医院抢救,顿时就不敢走了。
这换了谁敢撂挑子啊?
要是赵繁星又因为身体的老毛病,闹出什么三长两短。
妈不得把他撕成碎条挂在菜市场逢人就送,送完为止?
沈常存光是想想这画面,就觉得心惊胆战。
所以,他留下来陪着赵繁星等老师,打算请假早点回去休息。
顺带着,就被迫看了试戏演员们的表现。
其中,有一个保安大哥试戏的时候,一甩棍砸狠了。
在舞蹈室地上砸出一个坑来不说,那棍子叮咣乱飞,竟然径直飞向赵繁星!
说时迟,那时快,沈常存一脚飞踢,把棍子踢出了教室。
所有人同时松了口气,并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下意识的看向了救了赵繁星一命的“英雄”。
沈常存却根本没注意到周遭环境的变化。
他只是扭头俯视着惊魂未定的赵繁星,嫌弃的说:“你平时欺负人的那点本事去哪了?上次来望城的路上,你不是踹我踹得凶吗?怎么的,是个纸老虎,只会窝里横啊?刚刚那一棍子要不是哥给你挡着,你现在脑子上已经起大包了,知道吗?”
赵繁星这会儿腹痛难耐,恨不得原地躺着等死。
因此,她没有闲力气和沈常存拌嘴。
她捧着手里还剩下两口的热汤,虚弱的敷衍一笑:“是是是,谢谢您,幸好有您。”
他们俩习惯了这种斗嘴打闹的相处模式,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直到,赵繁星忽然抬眼,发现教室里的人都在看他们俩。
赵繁星:“?”她错过什么事了?
只见其中一位话剧团的老师忽然激动的站了起来。
“这位男同学,你也是来试戏的吗?”
赵繁星拽了拽沈常存的裤腿,“同学,叫你。”
沈常存也是这时才注意到,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
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好意思啊老师,我不是望大的学生,我只是来探望我妹妹的。”沈常存连忙解释说道。
和赵繁星一起训练的其他同学,也不是头一回见沈常存了。
其中好几个女同学,早就觉得沈常存长相非凡。
只是,她们觉得,赵繁星长得和沈常存一点关系也没有。
到底是真的哥哥?
还是培养感情中的男朋友,将来的情哥哥?
那就不好说了。
再加上,赵繁星和大家总是保持距离,仅限于泛泛之交,所以大家也不方便打探她和沈常存的真实关系。
这会儿,话剧团的老师忽然注意到沈常存,就有几个女同学怀着买股的心态,站出来推荐沈常存试戏。
“常存哥,你试试呗!”
“是啊常存哥,我觉得你能行!”
“就冲你刚刚救繁星的那个敏捷力,包管适合这个角色!”
“而且,繁星还可以帮忙搭戏,演这个角色的丑妻!”
话剧团的老师轻轻咳嗽一声,制止了大家的七嘴八舌。
“搭戏就不用了吧……而且,这个女同学这么漂亮,演丑妻也不合适啊。”
赵繁星的老师也刚好回来。
正好听见这一出,笑着发表意见:“老孟,丑妻的重点不是丑不丑,而是妻。核心是爱。因为爱人被威胁,才有滔天的恨意嘛。”
赵繁星一下被点醒,强撑着站起来,“那行,我给我哥搭戏。”
沈常存:“……还是别了吧。我自己试试。”
“行啊,你快来试试!”
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期待中,沈常存走到了教室中央。
尽管还是和刚才一样,被在场所有人注视着。
可沈常存莫名其妙的就进入了角色状态。
他现在不是沈常存了。
他是这个故事里,叫做“老程”的男人。
平凡的出身,却有着惊人的血性。
和当初立志要当混混的他,有着惊人的相似的人生轨迹!
沈常存其实不是为了当混混而想硬闯江湖。
是因为他早在十岁出头的时候就在镇上挨过一顿打。
这次失败,让他意识到,他没有强大的家庭托底。
没有英勇的兄弟为他撑腰。
他必须靠自己的拳头,自己的蛮力,自己的阴狠狡诈,在这艰苦的世道中,谋求一条生路。
太老实的人,只会被骗。
被欺负。
被踩在脚底下……
就算,丑妻被人绑架了的这个话剧角色“老程”一样。
倏尔,沈常存的眼神阴狠到了极致。
他盯着教室里的每一个人,像是回到了在江渡上,被走贩骗走那张大团结的那一天。
这些陌生的面孔,只等着看他的笑话。
没有人会帮他。
他必须靠自己。
他要拿回钱。
他要救自己。
他还要保证母亲的安危……
沈常存整个人变得阴鸷狠戾,嘴角总噙着一丝若有若无冷笑。
这一瞬间,一种无形的、带着血腥味的压迫感瞬间穿透银幕,攫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呼吸!
“就是他了!”
“他就是“老程”!!!”
排练教室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久久不绝。
……
沈常存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加入了这个话剧团。
演了不到十场后,他又被来自羊城的一位导演看中。
对方强烈要求他加入他们剧组,参演电影。
而剧组给他的这个角色,是杀人如麻,极度变态扭曲的反派。
沈常存甚至连片酬多少都没问清楚,就答应了。
剧团也很看好他的发展,同意了他的长假,一边给他祝福,一边等他归来。
沈常存和宋九福道别后,跟随剧组南下,踏上了拍电影之路。
而他的戏份,不到一个月就拍完了。
因为,沈常存的每场戏,都是一条就过,震惊全剧组。
他饰演的反派,没有狰狞的表情,也没有夸张的怒吼。
他只是存在,就像一块浸透了毒液的寒冰。
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致命的威胁。
他在码头追杀戏中,吓得搭档的群演跑出了人生新速度。
他快、狠、准的武打动作,未经指导,也能自带一种令人窒息的暴力美学。
而当沈常存拍角色的落幕戏时,作为反派的他,被一枪爆头,干脆利落。
明明此时大家应该伴随着剧情,感觉到畅快肆意。
然而,导演喊“咔”之后,现场却有人捂着脸哭了起来。
仿佛,在沈常存的诠释下,那个曾经纵横四海,叱咤风云的人物真的消殒了。
再也看不到了……
……
沈常存从剧组杀青回来之后,又回到了话剧团演戏。
他什么角色都愿意尝试。
而每一个角色,都能在他阅读剧本之后,和他达到神魂合一的奇妙反应。
因此,沈常存最终呈现出来的角色,每一个都深入人心。
这时候,沈常存靠着他一个人的收入,已经可以供养整个沈家了。
又过了两年,电影播出之后,沈常存彻底火了。
这时候,沈家开始在老家盖新房子。
沈常远回家和哥哥们聚餐的时候,也提出让宋九福不要再开店劳碌了。
“二哥挣的这些钱,咱家人花一辈子都够了!”
他说完这话,差点被全家人一起轰出家门。
能让你小子进屋吃饭就算是仁慈的了!
你还敢大放厥词!
谁敢左右咱妈的人生计划啊!
现阶段的宋九福,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爱发火了。
沈常远爱说什么就说什么。
沈红兵闹着要认回老二,她也一点都不在意。
有什么可在意的?
这些草包。
她压根就不放在眼里。
她确实培养了一个有望成为影帝的儿子。
但她同时也还是她自己。
宋九福充分借助了儿子的名气,把自己的“九福成衣”发展成了独立的服装品牌。
渐渐的,开了分店。
一家,两家,三家……十家,二十家。
成立“九福服饰”公司。
员工从二十个,到二百,二千,两万……
宋九福甚至比沈常存更早一步,走向了国际。
及至这天,沈家的孩子们才真正意识到——
他们家最值钱的,不是白玉葫芦。
不是蜚声影视界的二哥。
而是他们亲爱的妈妈!
沈常远哭得最撕心裂肺……
“妈妈!再爱我一次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