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小雨。
唐老太站在窗前,望着满院的败叶与残花,感慨道:“我已经老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大概是没几年可活了,光大唐门的重任始终还是要交给你们这些后辈。如今唐川受晴姑娘拖累,被罢免了家主职位,恐怕很难再有翻身的机会;唐晚野心虽大,奈何能力有限,难堪大任;其余那几位要么资质平庸,要么威望不足,难以服众。我考虑了许久,还是觉得由你来接替唐川的位置,做唐门新一任家主更为合适。我知道,你对家主的位子没兴趣,但为了唐门的将来着想,我还是希望你能再认真考虑一下。另外……”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上个月,有位姓周的朋友写信给我,说想将女儿嫁入唐门,让我给他挑一个女婿。老实说,我最先想到的不是青锋他们那帮年轻人,而是你,唐欢!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说这件事。你已经老大不小了,一直不肯娶妻,到底是为什么?唐门有我这一个犟种,难道还不够吗?别再犯傻了!那位周姑娘今年刚好二十岁,自幼读书,颇有一些文才。虽然年纪比你小了许多,但她聪明懂事,勤快干练,与你是极相配的。你若有意,我立刻就给周老弟写信,让他把周姑娘带过来,你们先见个面,如何?”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只是没人回应,唐老太回身一瞧,见唐欢靠在椅背上,歪着脑袋,明显已经睡着了,嘴边还挂着一条长长的哈喇子……
老人家气不打一处来,走过去照脑门上就是一巴掌。
“啪!”
唐欢惊醒,脑袋跟拨浪鼓似的左右摇摆,口里喊道:“怎么了?起火了?地震了?还是云门的人打过来了?”见唐老太站在身旁,满面怒容,他搔了搔头,赔笑道:“真是抱歉,我实在太困了,没忍住就……睡着了,嘿嘿!”
唐老太冷哼了一声,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唐欢装傻充愣,道:“啥?我没听清,你老人家能再说一遍吗?”
唐老太摆了摆手,道:“算了,时候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有话明日再说!”
小雨仍在下着,唐欢撑着油纸伞,走在回客房的路上。途经牡丹园,他发现前面那栋观景小楼上有个人影,便下意识停住脚步,并暗扣了一枚飞针。
小楼上那人也注意到了唐欢,率先开口道:“唐兄,晚上好啊!”
唐欢道:“是谁?”
那人从小楼上一跃而下,大步向唐欢走来,道:“这才几日不见,唐兄就不认得我了?”
来人身着一袭红衣,腰里别着一把红鞘剑,手里还握着一把红伞,唐欢认出是阙红楼,忙将飞针收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红楼老弟。这么晚了,你不在房里睡觉,跑到那上面去干啥子?”
阙红楼叹了口气,道:“快别提了,流年不利,诸事不顺!前几日去云门青竹堂,挨了一闷棍,回来躺了两天,头上的鼓包刚消退,一场雨,屋顶又漏了,被褥全湿透,根本没法儿睡。我去找管事的,想让他给我换间房,他说客房都住满了,没处换,让我将就一晚,等明天雨停了,再找人来修理。老天爷,被褥都能拧出水来,屋里脱了鞋子能直接泡脚,我怎么将就?没办法,我只好去钱帮主那里借宿,可他说身体不舒服,让我到别处去。我又不是同天会的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又能到哪里去?没奈何,只能苦中作乐,一边欣赏巴山城的雨夜美景,一边等待天明。”
唐欢见他说得凄惨,心中只觉好笑,口里说道:“红楼老弟若不嫌弃,可以去我那里将就一晚。”
阙红楼道:“这样不会打扰到唐兄吗?”
唐欢笑着摇头,道:“不会的,我正想找个人聊天解闷呢。”
阙红楼笑道:“那就多谢唐兄收留了。”
两人各自撑伞,并肩同行。
唐欢忽然道:“红楼老弟,能否问你一个比较隐私的问题?”
阙红楼转头看着唐欢,道:“唐兄想知道什么?”
唐欢道:“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红色?”
阙红楼突然停住了脚步。
唐欢见他神情有异,忙道:“我只是随口一问,如果不方便,可以不用回答。”
阙红楼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道:“我有一个非常喜欢的人,她叫麦穗。我们是青梅竹马,关系好得不得了。周围的大人们见我俩整天黏在一起,就开玩笑说:‘既然你们两个这么要好,那干脆成亲算了。’那时候我们还小,根本不懂成亲意味着什么。我觉得很好玩,就整天把‘成亲’挂在嘴边。我说:‘麦穗,我们成亲吧!’她笑着说:‘好,成亲吧!’像这样的对白,我们重复了不知有几百上千次。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慢慢长大,身边的同龄人都开始成亲了。以前不懂事,经常把‘成亲’二字挂在嘴边,然而真到了该成亲的年纪,自己反倒变得怯懦了。
有一次,我俩受邀去参加一位朋友的婚礼,在回来的路上,她突然问我:‘他们都成亲了,我们什么时候成亲呀?’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其实,在那之前,麦穗的大哥有找过我。他跟我说:‘有位富家公子去家里提亲,但被麦穗给拒绝了。虽然她没有说明原因,但我知道,这都是因为你。你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你这样的穷小子是给不了麦穗幸福的。放手吧!继续这样下去,只会耽搁麦穗的终身大事。你也不想让麦穗跟着你一起吃苦,对吧?’
我一直都有自卑情结,她大哥这番话,更是让我自卑到了极点。虽然很不甘心,但他说得没错,那时的我的确给不了麦穗幸福。
就在跟她一起参加朋友婚礼的第二天,我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巴蜀。准确来说,我是逃走了,像个懦夫一样。
在外面闯荡的那几年,我一直思念着麦穗,但我又不敢回去找她。这种蚀骨灼心的思念,就像梦魇一样,一直困扰着我。我知道,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能逃避一时,但逃避不了一世。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于是,我又回到了巴蜀。
回来后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去见麦穗。我本想到城里去买几件礼物,不想竟偶然遇见了她。这么多年不见,她只是比之前略胖了一些,也变得更有女人味了,总体上还是我记忆中的模样。我正要上前打招呼,突然有个小孩子冲她跑了过去,还喊了一声娘。我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原来在我离开的那几年,麦穗已经嫁人,还生了一个孩子。”
他苦涩一笑,又道:“唐兄没有过这种经历,大概是无法理解我当时的心情的。”
唐欢满眼同情,道:“一定很痛苦吧?”
阙红楼将手掌轻轻压在心脏部位,道:“是啊,就像这里被掏空了一样,吃不下,睡不着,眼泪流个不停……以前只是分开,现在是永远失去,那种感觉真的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唐欢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很抱歉,让你想起不好的回忆了。不过,这跟你喜欢红色有什么关系?”
阙红楼仰起头,望着红色的伞盖,说道:“本来我对颜色是没有偏好的,但麦穗非常喜欢红色。她喜欢穿红色的衣裳,用红色的器物,甚至就连她养的那只大白猫,都被她染成了红色的。其他的猫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就跟见了红毛怪一样,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唐欢微笑道:“原来你是爱屋及乌。”
阙红楼点头道:“可以这么说。”
两人继续前行。
唐欢道:“既然她已经嫁人了,你又何必……”
阙红楼叹息了一声,道:“唐兄的意思我明白,但一个刻入骨髓的习惯,哪有那么容易改变。就拿买伞来说,当时摊位上有好多种颜色,我一眼就锁定了红色,其他的颜色再也入不了眼。这种选择不受控制,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或许正像别人说的那样,虽然我失去了她,但被她改变的部分,会代替她永远陪在我身边。”
唐欢打趣道:“看不出来,红楼老弟还是一个情种。”
阙红楼苦笑道:“什么情种,根本就是一个笑话。我只希望唐兄千万莫要拿这件事来取笑我。”
唐欢一本正经地说道:“怎么会呢?当初你离开,完全是为她着想,这又有什么错呢?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逃避,而是一种牺牲,一种成全。这岂非间接证明了,你爱她胜过爱你自己?”
阙红楼神色凄然,道:“或许吧。”
转过一个街口,唐欢好奇道:“那天你们有没有见面?”
阙红楼摇了摇头,道:“既然她已经嫁了人,我的出现只会为她带来困扰,又何必再见呢。”
唐欢道:“难道你以后都不打算再见她了吗?”
话音刚落,突然有个黑衣人从前面那个院落里翻墙出来,足尖在青石地板上一点,身形如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眨眼便融入了雨夜之中。
阙红楼愣了一下,道:“那好像是钱帮主的住处……”
唐欢反应迅速,当即运起轻功,向那黑衣人追去,口里不忘喊道:“你还愣着做什么,快去看钱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