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重审的船票与未沉的木船
再审法庭的穹顶很高,风从半开的窗缝钻进来,卷起原告席上散落的纸页。赵桐权的目光落在最上面那张泛黄的船票上,票面上“长江航运”的字样已经模糊,却仍能看清目的地——“汉口”,日期是“1998年7月23日”。这是二十五年前他亲手判定为“无效合同”的关键物证,此刻在晨光里泛着水痕般的褶皱,像一页被江水泡透的往事。
“再审开庭。”法槌落下,声音撞在墙壁上,荡出沉闷的回响。被告席上,当年胜诉的航运公司总经理已是满头银发,却依旧端着搪瓷杯,杯沿的茶渍圈像年轮般清晰。原告席上,七十岁的陈守义蹲在地上,手里摩挲着块船板,木头的纹路里还嵌着细沙——那是从他父亲当年驾驶的“江顺号”木船上拆下来的,1998年那场特大洪水里,船沉了,父亲也没能回来。
“再审申请人,陈述理由。”赵桐权翻开卷宗,指尖划过自己年轻时的笔迹。二十五年前,他刚从海事法院调岗,凭着“不可抗力免责”的条款,认定航运公司对木船沉没无责,驳回了陈守义要求赔偿的诉求。那时他没注意到,卷宗角落里藏着一份被撕碎又粘好的航行日志,更没听见陈守义那句哽咽的“我爸是被他们逼着超载才出的事”。
陈守义慢慢站起来,将船票和航行日志推到证物台。日志的纸页被水泡得发涨,上面的钢笔字晕成了蓝雾,却仍能辨认出“7月22日,公司强装50吨化肥,吃水线超30公分”的字样。“法官,这船票是我爸最后一次出航的凭证,航运公司说‘汛期赶货,多装多得’,逼着他超载。我找到当年的水手老王,他说出发前就跟船长说‘船要沉’,可公司的人拿着鞭子站在码头……”
航运公司现任律师立刻反驳:“原告所述纯属臆断!1998年的洪水属百年不遇的不可抗力,当年的海事报告明确写着‘因洪水导致翻船’,与超载无关。再说,航行日志没有公司签章,不足为证。”
“没有签章,却有血迹。”赵桐权戴上白手套,轻轻掀起日志最后一页。在“超载”二字的下方,有块暗红色的印记,经鉴定,与陈守义父亲的血型完全一致。“这是你父亲在争执时被公司监工推倒,额头撞在船板上留下的血。当年的码头监控虽然模糊,但能看到争执的场景,时间与血迹形成时间完全吻合。”
这是他凭着重生记忆找到的关键——前世他忽略了这份带血的日志,直到三年前在档案馆整理旧物时才偶然发现,那时陈守义已经因肺癌去世,临终前还攥着这块船板,说“要让江里的爹知道,不是船不结实”。
航运公司总经理放下搪瓷杯,杯底在桌面上磕出闷响:“洪水面前,超载几吨算什么?总不能让我们为天灾背锅!”
“超载30%,在洪水里就是生与死的区别。”赵桐权调出当年的船舶检验报告,“‘江顺号’的核定载重是120吨,实际装载170吨,吃水线超过安全值30公分,这意味着遇到漩涡时,船身根本无法灵活转向。海事报告只写了‘洪水’,却隐瞒了超载的事实——因为这份报告,是你们公司花钱请人做的。”
他将一份银行转账记录投影在大屏幕上:“1998年8月15日,航运公司向海事局鉴定科科员的账户转入两万元,备注是‘辛苦费’。这位科员后来因受贿罪入狱,在狱中供述了篡改报告的经过。”
陈守义看着转账记录,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捂住脸,喉咙里发出像被江水呛住的呜咽。二十五年了,他在码头扛过包,在江边摆过摊,就为了攒钱上访,现在终于有人说“不是天灾”,积压的委屈像开闸的洪水,再也堵不住。
赵桐权看向那块船板,上面刻着小小的“顺”字,是陈守义父亲亲手凿的,说“走江的人,图个顺水顺意”。他想起前世陈守义的儿子说,父亲总在夜里对着船板说话,说“等洗清了冤屈,就把船板沉回江里,让爹认认路”。
“被告,”赵桐权的声音沉得像江底的淤泥,“你们为了赶工期,强迫船员超载,事后伪造报告,逃避责任,导致一人死亡,一艘船沉没,这不是‘天灾’,是人祸。”他顿了顿,目光落在陈守义身上,“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以不可抗力免责。”
法槌落下时,声音在庭内久久回荡:“撤销原判决,航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8万元,并公开向陈守义及其父亲道歉;将伪造报告的相关线索移交监察委调查。”
庭审结束后,陈守义抱着船板走到赵桐权面前,老泪落在木头的纹路里,晕开一小片深色。“赵法官,谢谢您……让我能对得起江里的爹。”他把船板举起来,阳光透过上面的细孔,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您看,这船板还结实着呢,就像我爹说的,不是船不结实,是人心太黑。”
赵桐权看着那些光斑,突然明白,重审旧案最难的不是找到证据,而是直面自己当年的轻率。二十五年前,他只看到“不可抗力”四个字,却没看到带血的日志、沉江的木船、和一个儿子二十年的等待。
走出法院时,陈守义背着船板,沿着江边慢慢走,背影被夕阳拉得很长,像一艘终于靠岸的船。赵桐权回到办公室,在二十五年前的卷宗扉页写下:“法律的意义,不是给错误找借口,而是给逝者讨公道,给生者留希望。”
窗外的江风送来潮湿的气息,像在应和。他知道,这迟到二十五年的正义,会随着那块船板沉入江底,告诉长眠的人:你的船没沉,你的冤屈,有人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