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重生者的庭审日志
法槌敲下时,赵桐权的目光落在被告席上的张志强身上。这个男人穿着体面的西装,手指上的金戒指在灯光下闪着冷光,与记忆中那个在监狱里形容枯槁的身影重叠——前世,张志强用一份伪造的合同骗取了二十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最终却因“证据不足”只判了缓刑,而那些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有人跳楼,有人返乡时遭遇车祸,家破人亡。
“请公诉人陈述案情。”审判长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赵桐权站起身,将一份泛黄的合同投影在大屏幕上:“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被告张志强于2022年3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承诺支付每人每月8000元工资,却在工程结束后以‘工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付工资,涉及金额共计168万元。”
张志强的律师立刻反驳:“合同上明确写着‘工资以工程验收合格为准’,是农民工施工不合格,我当事人有权拒付!”
“合格?”赵桐权冷笑一声,切换出一组照片,“这是工程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明确标注‘合格’。而张志强手里那份‘不合格’的报告,经鉴定是伪造的——上面的验收章是私刻的,签字人也早已退休。”
张志强的脸色微变,律师却镇定自若:“就算报告是伪造的,也不能证明我当事人故意拖欠工资,或许是手下人操作失误。”
“操作失误?”赵桐权拿出一份银行流水,“2022年6月,张志强将本应用于支付工资的168万元转入其情人账户,备注是‘投资’。同年8月,农民工讨薪时,他又将账户资金转移到海外,这难道也是操作失误?”
张志强的律师一时语塞,张志强却突然开口:“我没有!那笔钱是借的,后来还了!”
“还了?”赵桐权调出另一份证据,“这是你情人的证词,她说那笔钱被你用于购买奢侈品和赌博,根本没还。而且,你在农民工讨薪时说过:‘你们这群乡巴佬,还想要工资?做梦!’这句话,有录音为证。”
录音播放时,旁听席上的农民工们红了眼眶。赵桐权看向他们,想起前世那个跳楼的农民工老李——就是因为这句话,他觉得尊严被践踏,才走上绝路。
“反对!录音来源非法!”张志强的律师喊道。
“来源合法。”赵桐权拿出一份说明,“这是农民工在讨薪现场用手机录的,属于合法的自助取证,且内容真实有效。”
审判长驳回了反对。张志强的律师见状,话锋一转:“就算拖欠工资属实,也只是民事纠纷,不该上升到刑事犯罪。”
“民事纠纷?”赵桐权提高了声音,“这些农民工里,有人因没钱给孩子治病,导致孩子延误治疗去世;有人被高利贷逼得卖房;还有人……”他顿了顿,看向旁听席上的一个老妇人,“李大妈的丈夫,就是因为讨薪不成,急火攻心引发脑溢血去世的。这难道只是民事纠纷?”
老妇人听到这里,泣不成声。赵桐权的目光回到张志强身上:“你明知这些农民工家境困难,却恶意拖欠工资,导致多人陷入绝境,这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且情节严重!”
张志强慌了,在被告席上大喊:“我没有!是他们先闹事的!”
“闹事?”赵桐权播放了一段视频,是农民工们举着牌子在工地门口静坐的画面,“他们只是举着‘请付工资’的牌子,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反而是你的手下拿着棍棒驱赶,导致三人受伤。”
他又调出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出警记录,一一展示:“这是轻微伤鉴定,这是警方的出警记录,上面明确写着‘张志强指使人员殴打讨薪者’。”
张志强的律师还想辩解,赵桐权却没给他机会:“更重要的是,张志强在拖欠工资期间,还购买了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在三亚买了海景房。这些消费,都来自农民工的血汗钱!”
证据链完整闭合,张志强的脸色从红到白,最后瘫坐在椅子上。
休庭时,李大妈走到赵桐权面前,颤巍巍地递给他一个布包:“赵法官,这是我家老李生前给你留的……他说,要是有一天能讨回公道,就把这个给帮我们的人。”
布包里是一本工记账本,每一页都记着农民工的出勤和工资,最后一页写着:“相信总有说理的地方。”赵桐权想起前世,这本账本在混乱中丢失,成了张志强脱罪的关键。
重新开庭后,赵桐权将账本作为补充证据提交:“这本账本详细记录了农民工的工作时长,与合同约定完全吻合,进一步证明张志强恶意拖欠工资。”
最终,张志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被责令支付拖欠的工资。
庭审结束后,农民工们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说着感谢的话。赵桐权看到老李的儿子抱着账本,在父亲的名字旁画了一个笑脸,突然觉得眼眶发热。
“赵法官,你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啊?”一个年轻农民工好奇地问。
赵桐权笑了笑:“因为我知道,辛苦干活的人,不该白流汗。”
他看着人群中李大妈释然的笑容,想起前世她在法庭外哭晕的样子,想起那些再也回不来的人。重生一次,他不仅是在办案,更是在救赎——救赎那些被辜负的信任,救赎那些被践踏的尊严,救赎那些在黑暗中熄灭的希望。
走出法院时,阳光正好。赵桐权拿出手机,看着备忘录里下一个要纠正的案子,眼神坚定。他知道,只要带着记忆里的真相走下去,总会有更多的公平,在阳光下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