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了,一回到别墅,车停好上楼,还在看电视的叶筱萱听到声音,跑过来抱着叶天说道:“哥,你总算回来了,你知道我有多想你不,”
一旁的林倾音见状,笑了笑便回房间休息去了。
叶天笑着轻轻拍了拍叶筱萱的头,看了看桌子上的零食打趣道:“胖死了,压死我了,就知道吃零食看电视,都吃成大胖猪了。”
叶筱萱气鼓鼓地跺了跺脚,“我哪里胖了?哥,你就会说我胖,我哪里胖了,一点也不胖好吧。”说着转了个身给叶天看,
叶天看了看依旧说道:“就是胖,都胖了好多,再不知道修炼,天天吃下去,以后都没人要你了,”
叶筱萱双手叉腰,不服气地反驳:“我不怕,我有哥就行了,哥会一直要我的。”
叶天故意板起脸:“我也不要你,你这么不听话,光知道吃和玩。”
叶筱萱一听,眼眶立马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紧紧揪着叶天的衣角:“不行,哥你不能不要我。”
叶天见她这副模样,心一下子就软了,无奈地叹了口气,刮了刮她的鼻子:“好好好,哥要你,不逗你了。”
叶筱萱破涕为笑,又欢快地抱住叶天,“这才对嘛,哥最好啦。”
叶天宠溺地看着她:“不过以后真得少吃点零食,多修炼,不然以后遇到危险可怎么办。”
叶筱萱说道:“我不怕,反正有哥在,有哥在我就没有危险。”
叶天旋即问道:“那万一哥那个时候不在呢?万一哥打不过对方呢?那怎么办?你还是你自己强大起来才行。”
叶筱萱听后,觉得好像也对,她也不想当叶天的拖油瓶,于是乖巧地点点头:“我知道啦哥,我明天就开始好好修炼,不偷懒了。”
说完,拉着叶天坐到沙发上,又打开一包薯片往他嘴里塞,“哥,你也吃。”
叶天吃了后说好吃,随后环顾四周似乎没有发现李媚儿,便问叶筱萱,
“筱萱,你媚儿姐呢?”
叶筱萱说道:“哦,媚儿姐在隔壁别墅修炼呢,我把哥你给我的功法告诉了媚儿姐,她这会在修炼呢,哥你不会怪我吧。”
叶天摇摇头,毕竟李媚儿现在是林倾音的保镖,而且现在跟一家人一样,因此叶天也并不在意,只要她不向外泄露就行。
随即叶天回到房间内打坐休息了起来,
因为现在叶天跟林倾音的关系已经缓和了,叶天早就搬到林倾音的那栋别墅住了,但林倾音不允许叶天跟她睡一块,所以叶天自己一个人房间,在最开始叶筱萱还说他要跟叶天睡,结果遭到了林倾音和叶天的反对,
叶天嫌弃叶筱萱都多大了,还跟自己睡,自己现在都有未婚妻了,
林倾音则是虽然明面上还不承认叶天,但经历那么多了早就认可他了,自己的老公不能乱睡,虽然叶筱萱是叶天妹妹,但是已经这么大了,不合适睡一块了,
虽然两人不让,但叶筱萱总是偷偷溜到叶天的房间,被叶天赶出去一次又一次。
第二天早上,叶天看了看李媚儿,看出了李媚儿内力精进不少,已经是半步内劲的高手了,不禁夸赞道:“不错嘛,你的根基很扎实,以你的天赋,用不了几个星期,我想就能达到内劲了。”
李媚儿见到叶天,来自内心的恭敬地说道:“多谢,以后用得着我的地方,随便说,”
叶天笑了笑,“一定一定,你现在先帮我把我老婆保护好,”
李媚儿点点头,不用说他也会保护林倾音的,他们二人俨然已经成为好闺蜜一般。
这时林倾音从房间走出来,说道:“媚儿你等一下去帮我接一下我闺蜜,”
李媚儿点点头,
叶天疑惑的问道:“闺蜜?什么闺蜜?”
林倾音向叶天解释一番,
原来林倾音有一个很要好的闺蜜名叫夏紫怡,她早在小学的时候就与林倾音同班,虽然家里不如林倾音有实力,但也是平海市的一个小老板,早些年开了好几家店,也算小有钱。
高中后林倾音考入全国名列前茅的魔都大学,位于经济繁荣地带的魔都,魔都可是全国经济第二的城市,
林倾音考入魔都大学以后,大二的时候便从家里拿了一些钱创立了倾音集团,起初的倾音集团只是个小公司,是靠她的努力,才做到现在的规模,大学毕业后她并未读研,而是全心全意投入到公司中。
而她的闺蜜夏紫怡不一样,她的学习成绩甚至比林倾音还好一点,大学的时候,便选择了留学,留学E国的尖桥大学,虽然身处国外,但是二人依旧经常联系,每次放寒暑假的时候,夏紫怡都会回国来找她玩段时间。
这次回来是在尖桥大学读完研后回来的,本来以她可以由硕升博,但是理想不在E国,于是硕士毕业后,便决定返回国内,而她的父母早年跟她一块去E国,在E国定居了,因此现在她一个人回来,决定先在这住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