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棠攥着镰刀拨开齐腰深的野蒿,露水早被日头蒸干,草叶蹭过裤腿发出沙沙响。
她原是寻着野核桃,往松林深处钻,却在腐叶堆里瞥见几簇嫣红——五片掌状复叶间,几粒青红相间的参籽正颤巍巍探出头。
心跳陡然加快,她膝头一软跪在地,指尖拨开枯叶,露出碗口大的参须,在阴翳里泛着琥珀光。
这是棵四品叶的野山参,芦头饱满,艼须蜷曲如老人指节。
她屏住呼吸,从帆布兜里摸出红绳轻轻系在参茎上——老辈人说,这叫拴住宝,免得山参。
用镰刀小心刨开周围腐殖土,用小铲子一点一点的挖,整整半个小时,才将那株参完整挖出来,林晚棠起身,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心想如果是不用挖整颗就收到空间里,那该有多好。
裹着湿泥的参体足有尺长,凑近能闻见清苦药香,想是这么想,但也只能想想,林晚棠把野山参收进空间里。
转身时,又在腐木上发现两朵灵芝。菌盖呈褐红色,边缘泛着金边,伞面上环状纹路清晰如年轮。
她伸手轻摘,木质触感坚实,孢子粉簌簌落在掌心,将灵芝也收入空间,拍了拍裤腿上的泥土。
林晚棠又往前走了走,又发现一棵野山参但这棵比较小,就寻思着挖还是不挖?挖了放进空间里种着也是挺好的。
但一想到刚才挖野山参时,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就想着:如果不用挖,直接种到空间里就好啦。
林晚棠正想着,就发现眼前那颗小野山参不见了,惊的林晚棠赶紧揉揉眼睛,生怕自己看错了。
仔细一看,那颗小野山参确实不见了,林晚棠把意识探进空间,发现刚才那颗小野山参已经在空间里的土地里了,林晚棠很是惊讶操控着灵泉水给小野山参浇了水片刻功夫,小野山参原来的两片叶子,又多长出来两片。
看到这儿,林晚棠高兴不已,以后遇到珍贵的药材,终于不用自己撅着屁股费力费时的挖了,只要一念一动就可以把药材移栽到空间中,她的空间简直是一个作弊利器啊。
想到这儿,林晚棠又到处看了看,又发现了几株野山参和几株野灵芝,林晚棠不客气的都收到了空间里。
林晚棠觉得自己离开的时间挺长了,赶紧去找顾思甜,怕顾思甜担心。
在回去的路上,林晚棠又发现了一些野生的板栗,只留了少部分在背篓里,剩下的也全收到了空间里。
林晚棠背着满满的一背篓的东西,去找顾思甜,眼瞅着就看到顾思甜了,就听见咕咕咕一声鸡叫直奔她而来。
林晚棠,刚想躲开,只见一只野鸡撞死的她面前的大树上。
林晚棠当场就愣住了,顾思甜听见声音,抬头望过来,正好看到了一只野鸡撞死在林晚棠面前的大树上的场面,也惊讶的合不上。
“晚棠,你这运气也是无敌了,别人抓野鸡,抓都抓不到,你倒好,野鸡直接撞死在你面前。”顾思甜对着林晚棠伸出大拇指。
这下林晚棠都有点不太好意思了。
“思甜,我说是意外,你信吗?”
“晚棠,你觉得我信?还是不信呢?”
“我觉得吧…你应该相信。”
“那好吧我相信是意外。”
两人尬聊了一分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尴尬的笑了笑,林晚棠上前捡起那只被撞死的野鸡。
“思甜,今晚野鸡炖土豆,再加点榛蘑,你看怎么样?”
“我看行。”
两人把林晚棠背篓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林晚棠又在四周找了几片特别大的叶子,把野鸡用叶子包好放在背篓底下,上面再把刚才采摘的榛蘑、野生板栗、野核桃放上。
两人这才背着满满的两背篓东西往山下走去,下山的路上遇到了好几个在山上采摘榛蘑的婶子。
“小林知青,小顾知青你们要下山啊?你们摘了什么东西?”
“王婶子呀,没什么东西,就摘了点野核桃,野板栗,然后又采了一些榛蘑,现在背篓满了,我们俩准备把东西放回家里,吃完中饭再上山。”
“那你们赶紧下山吧,下山小心点。”
“知道了,谢谢王婶子。”
林晚棠和顾思甜背着沉甸甸的背篓,沿着蜿蜒的山路缓缓下山。
阳光洒在她们身上,映照出她们略显疲惫但充满活力的身影。
林晚棠心里暗自感叹,她之所以特别喜欢红旗村的人,是有原因的。
这个村子里的大部分婶子们都非常善良和淳朴,她们从来不会去嫉妒或眼红知青们拥有的好东西。
相反,她们总是以友善和热情的态度对待这些来自城市的年轻人。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红旗村也有一小部分人,他们会对那些家庭条件较好的知青心生嫉妒。
这些人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压力,或者是内心的不平衡,而对他人的财富和资源产生觊觎之情。
但总体来说,红旗村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老实本分、认真务农的。
他们辛勤劳作,靠着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里的人们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却有着简单而真实的快乐。
林晚棠不禁想起了她前世遇到的那个二流子。
他就是那些混混中的一员,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这样的人在红旗村虽然只是少数,但也给这个原本宁静的村庄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林晚棠和顾思甜很快便背着东西下了山,回到家中,两人把背上的背篓卸下来,把背篓中的板栗,核桃,蘑菇分别装在晾晒的箩筛中。
分门别类后,顾思甜负责捡拾蘑菇中的杂草,清理干净蘑菇,进行晾晒,而林晚棠负责处理野鸡。
林晚棠往灶膛里添了把干透的木枝,火苗地窜起来,映得灶台上的铜壶滋滋冒热气。
她挽起蓝布围裙,先往大铁锅里舀了半桶井水,看火苗舔着锅底泛起细密气泡,才抓了把粗盐撒进去——这是母亲教的法子,热水加盐,褪毛时不沾皮。
野鸡被缚住双脚倒挂在房檐下,颈羽在热气里微微颤动。
她用竹筷戳了戳水面,见盐粒化尽、水温冒起细雾,便踮脚把鸡摘下来,先将翅膀浸入水中打湿,再按住鸡头往锅里按。
羽毛遇热蜷曲起来,她捏住尾羽根部顺时针一转,整片尾翎便带着绒毛一起脱落,露出尾椎处浅粉的皮肉。
得趁热。她念叨着,捞起鸡快速在凉水里过了一下,指尖却被烫得发麻。
第二遍烫水时,改用木勺舀着往脖颈处浇,硬羽遇热变软,三两下就扯得干净,露出修长的鸡颈,皮下血管清晰可见。
绒毛最恼人,她解下围裙角蘸了灶台上的草木灰,对着鸡胸反复搓揉,灰末混着绒毛簌簌掉落,露出光滑如缎的皮肤。
热水第三次滚沸时,铁锅里已浮着层褐黄的羽毛。
林晚棠用笊篱捞净杂质,又往水里加了勺麦麸,去绒毛比草木灰更利索。
她将鸡身整个浸入,用木勺轻轻翻动,看麦麸裹着细毛漂起来,才满意地捞起,用井水冲得清清爽爽。
灶膛里的火已煨成暗红,铜壶里的水咕嘟作响。
林晚棠擦了擦额角的汗,见野鸡光净得能映出人影,尾羽上的金斑在暮色里泛着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