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的手指从回车键上抬起,屏幕上的文件夹“再审证据册_v1”安静地躺在桌面中央。他盯着那个图标看了两秒,随即点开。灯光在凌晨的办公室里显得格外清晰,电脑屏幕的冷光映在他脸上,没有一丝波动。
他开始分类。原始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报告、法律依据——五个文件夹依次建立。鼠标每一次点击都干脆利落,没有犹豫。监控截图拖进“视听资料”时,他顺手打开备注文档,标注:2023年4月17日,技术团队李薇通过多帧叠加算法增强,原始视频来源为城南旧楼b座三层东侧摄像头,调取过程附监察委第0417号协作函。
录音文件紧随其后。声纹比对报告单独建子目录,附上技术说明:剥离背景噪声后,匹配度93.7%,原始音频来自林建国案发前三日匿名寄送的磁带,取证编号0328-1,存档于市局物证中心,调取授权编号Jc。
他一条条过。每一份材料都标上编号、来源、取得方式、法律依据。时间戳模糊的,他调出当日的通讯记录和协作日志,补上具体时刻。取证路径不完整的,他翻查技术团队的交接单,把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名字填进去。
桌角的咖啡早已凉透,杯底残留一圈深褐色痕迹。他没碰。
门被轻轻推开时,他正核对陈浩日记的扫描件。抬头看见陈小雨站在门口,手里抱着一摞打印纸,穿了件浅灰色的外套,头发扎得整齐。
“林律师,我来帮忙。”她说。
他点了下头,挪出半边桌子,“把法律条文对照做一下。证据链里涉及的每一条刑法、刑诉法、证据规则,都要标出来。”
陈小雨坐下,打开笔记本,开始逐页对照。她的动作很慢,但仔细。林远继续整理,把郑世坤在工地的照片归入“原始物证”,背面手写字迹单独扫描,附上笔迹鉴定报告的结论页:与郑世坤2018年庭审笔录签名比对,相似度92.4%。
“林律师。”陈小雨忽然开口,“第307条。”
他停下。
“《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她指着自己做的表格,“对方如果质疑我们诱导证人,或者篡改原始记录,可能会用这条反制。尤其是王强的短信记录,没有实际发送,只有备份日志,他们可以说我们伪造证据。”
林远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而是调出技术室的原始日志。他点开文件属性,展示取证时的哈希值校验记录,再打开监察委的电子取证授权书扫描件。
“所有数据提取,都有书面授权。”他声音平稳,“监控、录音、日记本扫描,全部在第三方监督下完成。我们不是在拼凑证据,是在还原程序。他们要是敢提307条,我们就把授权文件、协作记录、技术流程全部摊开,让法庭看清楚,到底是谁在破坏规则。”
陈小雨低头记下这句话。
林远继续往下走。当所有材料归档完毕,他打开最后一个文档:“证据链闭环分析”。
屏幕中央出现一张结构图。左侧是“动机”:郑世坤与陈浩工地合影,背后不合格建材,照片背面“材料通得过”手写记录;右侧是“指令”:酒店监控中郑世坤醉酒低语“必须处理掉”;中间是“执行”:司机王强未发送短信“他们要灭口”,法医老张提供的原始尸检报告中“颈部外力致窒息”与官方结论不符;末端是“掩盖”:账本记录“支付陈浩封口费5万元,收款人:郑世杰”,笔迹鉴定确认为郑世坤亲笔。
他一条条连线,标注时间顺序和逻辑关联。
突然,鼠标停在“收款人:郑世杰”这一环。
转账记录呢?
他皱眉。账本上有名字,有金额,有时间,但没有银行流水佐证。如果对方咬定这是虚构记账,而郑世杰只是经手人,郑世坤完全可以推脱为“下属擅自操作”。
他调出仓储公司当年的账本扫描件,一页页翻。终于,在第三册第47页,找到一笔支出记录:1999年9月15日,现金支出五万元,用途栏写着“项目协调费”,经办人签字是郑世坤。
同一笔钱。
他又调出笔迹比对报告,放大“郑世杰”三个字的书写特征:起笔顿挫、末笔上挑,与郑世坤其他签名一致。技术团队的结论写在下方:非代签,系本人书写。
他松了口气,把这页插入证据册附录。
“还差什么?”陈小雨问。
林远滑动页面,从头到尾再过一遍。物证有来源,视听资料有增强说明,证人有身份确认和陈述记录,鉴定有资质文件,法律依据全部标注清楚。每一份材料都能追溯到原始载体,每一个环节都有授权背书。
他新建一页,写下结论:
“本案证据链完整闭合。从动机形成、指令下达、执行实施到事后掩盖,各环节证据相互印证,主谋指向明确,无合理怀疑空间。”
文档保存,命名为“证据链闭环分析_终版”。
他退出编辑模式,将五个文件夹全部打包,生成pdF,再刻录进U盘。另一份备份上传至律协云端,设置双因子验证。
陈小雨站起身,“我再核对一遍编号顺序。”
她低头翻看打印稿,忽然停下,“林律师,这份尸检报告……法医老张的签名,和他后来在复查申请上的笔迹不太一样。”
林远立刻调出两份文件并排对比。复查申请是打印件,签名在右下角,墨迹均匀;原始尸检报告是手写稿,签名略显潦草,但笔锋走向一致。
“不是同一时间写的。”他说,“复查申请是去年补签的,当时他已经退休。原始报告才是当时留下的。”
“可他们如果质疑签名真实性……”
“我们有他亲笔写的说明信。”林远打开邮件附件,“2023年3月20日,他手写声明:‘城南纵火案原始尸检由我本人完成,结论为外力窒息,后被上级要求修改。’签名、日期、指印齐全,寄出邮戳可查。”
陈小雨点点头,把说明信页码补进目录。
凌晨三点十七分,最后一行备注完成。
林远合上电脑,把U盘放进透明密封袋,贴上标签:城南纵火案再审证据册,编号Z-2023-0418,提交人:林远。
他把它放在桌面左侧,正对着座位。
陈小雨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从包里抽出一张便签纸,写了几个字,压在咖啡杯底下。
“我走了。”她说。
林远点头,“路上小心。”
她拉开门,走廊的灯光照进来一瞬,又消失。脚步声渐渐远去。
办公室重新安静。
他没开灯,坐在原位,手里握着密封袋。窗外天色依旧漆黑,但楼底的路灯已经熄了一排。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
他没掏出来看。
而是低头,把密封袋的四角捏了捏,确保封口严实。
然后,他将它轻轻放回桌面,正正地摆在文件夹前方。
他的右手垂下,指尖碰到抽屉边缘。
犹豫了一秒,拉开。
里面躺着一把备用钥匙,一张旧照片,还有一封没寄出的信。
他没碰那些。
只是把抽屉推了回去。
咔哒一声。
他坐直,目光落在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上:04:01。
明天九点,再审庭。
他闭了下眼,再睁开时,已经起身走到白板前。拿起记号笔,在“证据提交”那一栏打了个勾。
笔帽扣上的声音很轻。
他走回座位,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凉水。
放下杯子时,杯底碰到了便签纸。
他低头看。
上面写着:“林律师,我父亲的案子,终于有人愿意听完全部证据了。”
他没动,也没说话。
只是把便签纸折成两半,放进西装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