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秦也就起来了。
她轻手轻脚地绕过在屋外篝火余烬旁还在熟睡的即墨兄弟,拿着篮子进了山。
等她回来时,篮子里装满了新鲜的菌子。
她用之前养肥的山鸡炼出的油,炒了一大盘菌子,又煮了一锅鲜香的菌子汤。
即墨现被香味勾醒,揉着眼睛坐起来,看着在简易灶台前忙碌的秦也,又看看在一旁默默帮忙添柴的哥哥,感觉画面极其割裂。
一个教书先生,一个当红女星,在这荒岛上过着近乎原始的生活。
三人沉默地吃了早饭。
吃完,即墨易收拾着碗筷,状似随意地开口:“今天中午,补给的船会来。”
秦也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抬眼看他:“昨天不是来过了?不然你弟弟是怎么过来的?”
“那是他自己的快艇,不算定期补给。”即墨易解释道。
“秦也,如果你想离开,现在就可以开始收拾东西了。”
秦也却沉默了。
她倒也不是多么喜欢这里艰苦的生活。
这里缺水少电,一切都不方便。
但这里的生活也极度简单,每天醒来,最大的任务就是想办法填饱肚子,照顾那两只山鸡,看看她开垦的那一小块地。
没有网络,没有没完没了的工作和舆论,更没有……
她已经半个月没碰手机,从一开始的不适应、焦躁,到现在几乎习惯了这种与世隔绝。
她内心深处害怕,害怕回到龙西,
害怕再次面对那个会对她恶语相向的时明玺。
即使有万千理由告诉自己,那不是真心的,但是她还是很难接受。
可能,时先生,过去对她太好了。
她低着头,用树枝无意识地划着地上的沙子,心里一片茫然。
自己就是这样的性格,做决定对她来说太难了。
宁愿被事情推着走,被环境裹挟着做出选择。
回顾过往,她人生中屈指可数的、真正由自己主导的重大决定,似乎只有两个。
一是当初一头扎进赚钱很快的娱乐圈,二就是主动的捐献了器官。
接下来的日子,对她而言,都像是在倒计时。
她无法面对那个清晰的终点。
有时候会想,自己也算幸运,因为工作去过不少地方,见识过这个世界不同的面貌,也留下过几部能被观众记住的作品,至少证明她存在过。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呢?好像也没什么必须要做的了。
现在离开了龙西,离开那个充斥着爱恨纠葛、让她窒息的地方,挺好的。
爱这个东西,体验过,是真的很好,像最绚烂的烟花照亮过她贫瘠的人生。
但也真的,太痛了。痛到让她觉得,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她宁愿不要了。
沉闷的汽笛声由远及近,打破了海岛的宁静。
船缓缓靠向简陋的码头。
秦也站在木屋前,看着那艘船,脚步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她还是没想好。
即墨现急得额头冒汗,不停地看表:“哥,快来不及了,离时先生给的期限只剩五六个小时,回去航程就要两个多钟头!我们先走吧!”
即墨易看着沉默不语的秦也,摇了摇头:“不行,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
船停稳了,跳板放下。
首先下来的却是几个穿着黑色西装、身形挺拔的男人,迅速分列两侧。
然后,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身影,出现在了跳板顶端。
时明玺。
他穿着深色的中山装,身形比记忆中清瘦了些,但眉宇间的压迫感丝毫未减。
即墨兄弟都愣住了,谁也没敢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