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小说 通过搜索各大小说站为您自动抓取各类小说的最快更新供您阅读!

光绪五年,己卯兔年,

广东南部的四会县,暑气像一口密不透风的铁锅,把整个珠江三角洲的冲积平原蒸得人心惶惶。

李庚的家在三江下游(西江、北江,绥江这三江)旁的一个小小的沙田围村,村子里的人世代以种稻、养鱼、育蚕为生,靠着肥沃的土地和纵横的水网,日子虽不富裕,却也温饱。

这一年,天像是漏了个窟窿。

从五月开始,暴雨就没有停歇过。

起初是寻常的龙舟水,村民们还在祠堂里说笑,赌今年哪条村的龙舟能夺得头筹。

但雨水下了十天半月,江水漫上了田埂,蚕房里的桑叶开始发霉,人们脸上的笑容便渐渐凝固了。

到了六月,情况急转直下。

西江上游山洪并发,洪峰如千军万马,挟带着泥沙、断木、牲畜的尸体,怒吼着向下游扑来。

村里的耆老们脸色煞白,敲着铜锣,嘶哑地喊着:“走水啦!走水啦!上大堤!快上大堤!”

李庚那年十七岁,身材已经长成,一身晒得黝黑的腱子肉,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壮劳力。

他背着年迈的母亲,左手拉着父亲,右手拽着十二岁的妹妹,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人流往村后的大堤上跑。

雨点像是石子一样砸在身上,风声在耳边呼啸,与身后江水崩腾的巨响混在一起,宛如末日降临。

他还记得父亲当时的喘息声,混杂着雨水和汗水的咸涩味道。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没离开过这片土地,他拍着李庚的胳膊,大声喊道:“阿庚!顶住!护好你娘和你妹!祠堂里的祖宗牌位,我……”

话音未落,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从不远处传来。

不是雷声,是比雷声更沉闷、更绝望的声音。

“堤崩了!”不知是谁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了这句话。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李庚回头望去,只见平日里坚如磐尔的黄土大堤,被黄浊的江水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洪水像一头挣脱了锁链的远古巨兽,咆哮着,翻滚着,吞噬了田野、房屋,以及所有来不及逃生的人。

那一刻,世界在他眼中变成了缓慢而无声的画面。

他看到邻居张叔被一个漩涡卷进去,挣扎了两下便没了踪影。

他看到自家那三间泥砖瓦房,像个纸糊的盒子一样,瞬间被洪流拍碎、淹没。

他看到妹妹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小小的手被一股巨力从他掌中扯走。

“小蝶!”他撕心裂肺地吼叫,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妹妹的身影消失在浊浪里。

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撞在他的背上,他失去了平衡,父亲和母亲的惊呼声被洪水吞噬。

冰冷而浑浊的江水灌进他的口鼻,将他拖入一个天旋地转的黑暗世界。

求生的本能让他拼命划动四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手触到了一段粗糙的浮木。

他死死抱住那根救命的木头,任由洪水将他带向未知的远方。

当他再次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被冲到了一处高地。

雨停了,太阳出来了,但阳光照耀下的世界,却比地狱还要可怖。

目之所及,一片汪洋。

曾经的村庄、田野、桑基鱼塘,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屋顶和树冠挣扎地露出水面。

水面上漂浮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桌椅板凳、烂掉的瓜果、肿胀的猪羊尸体,还有……人的尸体。

他看到了父亲,趴在一块门板上,额头上有个巨大的血洞。

他看到了母亲,挂在一棵歪脖子树的枝桠上,双目紧闭,脸色青白。

他甚至看到了妹妹那件他最熟悉的红布衫,被缠在了一丛水草里。

李庚没有哭。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仿佛在看一场与自己无关的悲剧。

巨大的悲痛已经超出了他能理解和承受的范畴,在他的胸中凝结成了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

他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将父母的尸身从水里捞出来,放在还算干爽的泥地上。

他潜进水里,解开那件缠绕着的红布衫,紧紧地攥在手里。

他找不到任何工具,只能用双手在泥泞的坡地上刨坑。

指甲翻飞,血肉模糊,他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

他花了整整两天时间,将父母合葬在一起。没有棺木,没有墓碑,只有一个小小的土堆。

他把那件红布衫叠好,放在了土堆前。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茫然四顾。天地之大,再没有一个亲人,再没有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水灾之后,是大饥荒。

洪水退去,留下的不是沃土,而是厚厚的一层淤泥和无数腐烂的尸体。

瘟疫开始蔓延,村里幸存下来的人,十个里有八个都病倒了。

粮仓被淹,存粮尽毁,人们开始啃树皮,吃草根。

很快,连树皮草根都找不到了。

李庚亲眼见到,有人为了半个发霉的馍,打得头破血流。

他也见到,昔日和善的邻里,为了争夺一具浮尸身上可能藏有的几个铜板,而拔刀相向。最让他不寒而栗的是,有人在半夜已经开始惨叫。

活下去,成了唯一的念头。

他像一头孤狼,在满目疮痍的土地上游荡。

靠着年轻力壮,他抢过野狗嘴里的腐肉,也曾从快要饿死的人手里夺过最后一点食物。

他变得沉默寡言,眼神里却多了一种令人畏惧的凶狠。

那是在与天灾、与人性的险恶搏斗后,被逼出来的狠戾。

一个月后,他听人说,要去澳门。

那里是洋人的地界,不受大清官府管辖,是个纸醉金迷的地方,只要肯卖力气,总能找到一口饭吃。

更重要的是,从那里可以“过番”,去南洋,去金山,去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

他的一个远房堂叔,据说就在澳门做“客头”,专门介绍乡人出洋务工。

凭着这个渺茫的希望,李庚把那件洗得发白的红布衫贴身藏好,随着逃难的人潮,一步一步,向着南方那座传说中的“濠镜澳”走去。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怎样一个光怪陆离、龙蛇混杂的世界,

——————

几番辗转,踏上澳门土地的那一刻,李庚感觉自己像走近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

记忆里是满目疮痍、饿殍遍野的故土,眼前却是另一番景象。

狭窄的麻石街道两旁,一边是岭南风格的青砖灰瓦骑楼,另一边却是粉刷成鹅黄、淡绿的南欧式小洋楼,有着精致的百叶窗和铁艺阳台。

街上的人也是形形色色。穿着长袍马褂、拖着辫子的中国人,与高鼻深目、穿着西装的葡萄牙人擦肩而过。

这里的繁华,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李庚按照记忆中的地址,在迷宫般的巷弄里穿行,终于在一个名为“福隆新街”的地方找到了他那位堂叔的落脚点。

这是一条着名的烟花柳巷,街道两旁的木制门窗都被漆成了暧昧的红色。

他的堂叔李老七,就在一间“同捞同煲”招牌里做事。

李庚找到老七叔时,他正蹲在门口,就着咸鱼干喝着劣质的米酒。

李老七是个四十多岁的瘦小男人,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透着精明和世故。他认出李庚后,先是惊讶,听完李庚的遭遇后,又叹了几口气,露出几分怜悯。

“唉,真是惨。这世道,人命比草还贱。”他把酒碗递给李庚,“喝一口,暖暖身子。”

李庚接过碗,一饮而尽。

酒水直接顺着淌到胃里,让他因长期饥饿而麻木的身体,有了一丝活过来的感觉。

“七叔,我想去南洋。听说你在这里有门路,能不能帮我?”李庚开门见山,声音沙哑。

李老七闻言,脸上的同情之色变成了为难。

他咂了咂嘴,压低声音说:“阿庚,不是七叔不帮你。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整个港澳的华工出洋生意,都被人垄断了。”

“垄断?”李庚不解。

“对。一个洪门大爷。”

李老七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敬畏,“听说他是洪门义兴的龙头大佬,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把港澳大大小小的三合会、堂口全都给打服了。现在,甭管是去南洋挖锡矿,种甘蔗,还是去金山捞钱,都得从他手底下过。所有的猪仔,都得先去他的劳务公司登记画押,再由他统一分配给那些洋人的招工馆。

我们这些小客头,现在也只能给他跑跑腿,从乡下招些人过来,赚点介绍费。私自介绍人出海?被他知道了,非得把腿打断沉到十字门去不可。”

李庚的心沉了下去。

“那就……按他的规矩来。”

李庚的语气没有丝毫犹豫。只要能活下去,去哪里,给谁做工,他不在乎。

李老七打量着他。眼前的这个侄子,虽然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但那双眼睛里却透着一股子与年龄不符的狠劲。

“你……在乡下是不是……”李老七试探着问。

“家没了,人都死光了。”李庚平静地陈述着事实,语气里没有一丝波澜。

这种平静比撕心裂肺的哭喊更让李老七感到心惊。

听完李庚简单的几句话,他登时就明白,这孩子的心,已经被那场大水给泡硬了。

“好,你跟我来。”李老七站起身,“我带你去堂里的麻皮哥那里问问。他是管这片招工的,得先过他那关。”

李老七带他去的是澳门一个老牌的三合会堂口,听说如今也归顺了九爷。

堂口设在一座客栈后院,里面是另一番天地。

李庚跟着李老七走进去,只见院子里几个赤裸着上身、露出纹身的汉子正在举石锁,哼哈有声。一个脸上有几点麻子的男人,正翘着二郎腿,由着一个小弟给他捶背。

“麻皮哥。”李老七恭敬地哈着腰。

那个被称为“麻皮哥”的男人懒洋洋地睁开眼,看了看李老七,又把目光投向他身后的李庚。眼神在李庚身上刮了一遍。

“哟,老七,又带了新货?”麻皮哥的声音有些尖利。

“是想找乐子,还是赌钱,还是找女人?”

“麻皮哥。这是我侄子,家乡遭了水灾,活不下去了,想去南洋讨口饭吃。”

麻皮哥没理会李老七,只是盯着李庚,冷笑一声:“小子,你这眼神不对劲啊。在国内是杀了人,还是犯了什么事跑路过来的?”

李庚迎着他的目光,不闪不避,沉声道:“家破人亡,烂命一条,只想找个地方卖力气换饭吃。”

“呵,好个烂命一条。”麻皮哥坐直了身子,似乎对李庚产生了一点兴趣。他挥了挥手,让李老七先走。

“这劳务生意如今没几分油水,我愿是懒得管的,不过你小子看着够狠,要不要来我堂口做事?”

李庚沉默几息,并不回答。

麻皮哥冷笑两声,也不为难他,喊了个小弟带人走。

李庚穿过几条街,来到一条更宽敞的街道。

街角挂着一块簇新的木牌,上面用中葡两种文字写着——“濠江劳务公司”。

公司里面很敞亮,有几个穿着西式衬衫的“先生”在算盘和账本间忙碌。麻皮哥的小弟带着李庚到一个柜台前,让人给他拿了张表格登记。

姓名、籍贯、年龄、有无手艺……李庚一一作答。

登记完毕,那个小弟见没出问题,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将李庚带到一旁,给他倒了杯白水。

“兄弟,我看你身子骨还算结实,眼神也够狠,是个不怕事的。”

麻皮哥的打仔慢悠悠地说,“去南洋挖矿,又苦又累,还容易得瘴气,十个里有五个回不来。现在有桩美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

李庚端着杯子,没有作声,等着他的下文。

“有个护卫队的活计。”

那个混混说,“包吃包住,还教识字,每月还有饷银拿,可比当苦工强多了。”

李庚的眉头微微一皱。这突如其来的好事,让他本能地警惕。

“是给洋人当差,还是给大清的官老爷看门?”他问了第一个问题。

那个混混嗤笑一声:“都不是。是给我们华人自己办事。”

“是给九爷做事?”他又问。

麻皮哥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了不屑:“你想得美!人家还不一定瞧得上你!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进这支护卫队吗?全澳门所有三合会的烂仔,哪个不想去?钱又多还踏实,可人家有规矩,沾赌的不要,抽大烟的不要,之前猪仔馆的也都一概不要!”

李庚沉默了片刻,抬起头,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送我去,有什么好处?”

那个混混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他深深地看了李庚一眼,“没错,我推荐一个人进去,要是被选上了,能给我一笔不菲的赏钱。没好处的事,谁他妈的愿意费这个劲?”

“好,我去。”李庚没有丝毫犹豫地答应了。

那人满意地点点头,当即就带着他去了另一个房间,低声说了几句。

房间里有两个穿着短褂的精壮汉子,不由分说地让李庚脱了衣服。

他们仔细检查了他的身体,看看有没有吸食鸦片的痕迹,有没有恶疾,然后又到院子里让他做了几个简单的体能测试:举石担、折返跑、引体向上。随后还让他跑了几圈。

李庚常年干农活,经历了几个月的逃难,常年吃不饱饭,虽然筋骨和耐力都远超常人,但这几项测试着实有些吃力。

他艰难地通过了初检。

“凑活。”一个汉子皱着眉头点了点头。

那人给了他一块木牌,让他明天一早到内港码头集合。

“小子,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临走前,那个瞒着大哥赚中介费的混混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一夜,老七叔大概是觉得他有希望能被选上,提前投资,给他安排在一个干净的小客栈里,还让人送来了一顿饱饭和一身干净的衣服。

这是几个月来,他第一次睡在床上,第一次吃到了米饭和肉。

他狼吞虎咽地把所有食物一扫而光,然后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夜无眠。

他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妹妹,想起了那场吞噬一切的洪水。

悲伤依然像巨石一样压在心底,但人总要活下去。

——————————————

第二天天还未亮,李庚就已穿戴整齐,拿着那块木牌,来到了内港码头。

码头上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一个个都像他一样,面带风霜,眼神里却透着一股不甘于平凡的野心。

他们大多是破产的农民、失业的手工业者,还有一些是不知道从哪里逃出来的兵油子。

他们被一艘不起眼的舢板分批送到了一处偏僻的货仓。

货仓里,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正背着手等着他们。

这个男人身材不高,但站得笔直,像一杆标枪。

一双吊梢眼异常锐利,更有几分狠毒。

“我姓钱,你们可以叫我钱教头。”

“从今天起,你们要在这里待上一个月。一个月后,能站着走出这个门的,才有资格吃上那碗饭。撑不住的,随时可以滚蛋,没人会拦你。”

听说这位曾经在湘军里吃粮,见过血,杀过不知道多少人。

如今被商会请来,操练这批新人。

接下来的一个月,对李庚和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炼狱般的考验。

钱老兵的训练方法简单而粗暴,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只有最基础、最枯燥的磨练。

第一项是“站桩”。每天天不亮,他们就要在院子里站成一排,纹丝不动。

头顶烈日,汗如雨下,蚊虫叮咬,都不许动弹一下。

老钱会拿着一根藤条,在队列里来回巡视,谁要是晃动一下,或者撑不住倒下,一藤条就毫不留情地抽过去。

李庚咬着牙,任由汗水流进眼睛,涩得生疼。他把身体当成一根木头,把思想放空,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撑下去。他见过比这苦得多的日子,这点皮肉之苦,算不了什么。

第二项是“队列”。

最简单的口令,他们要重复成千上万遍。钱老兵的要求苛刻到变态的程度,几十个人的队伍,必须做到步伐整齐划一。

“你们不是一盘散沙,是一个拳头!拳头要攥紧了,打出去才有力道!”钱老兵的吼声在训练场上空回荡。

第三项是“训家规与营规”。

老钱教他们背诵听说是曾国藩自编写的《爱民歌》、《解散歌》等歌谣,要求他们每日吟唱,内容涵盖了不扰民、不奸淫、不抢掠等严格的军纪。

李庚从不抱怨,也从不质疑。

他只是沉默地执行着每一项命令。

他的沉默和其他人的沉默不一样。其他人是慑于钱老兵的威严,而他,是从心底里接受了这种模式。

家破人亡的经历让他明白,个人的意志在巨大的灾难和绝对的力量面前,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

他渴望力量,渴望秩序,而钱教头所教给他们的,正是最基础的力量和秩序。

在这一个月里,李庚不仅是在接受训练,更是在用一种近乎贪婪的姿态,观察和学习。

他观察钱教头如何用最简单的口令,调动几十个人的行动。他观察那些兵油子出身的同伴,他们身上有着一种普通人没有的悍勇和纪律性。

老钱也注意到了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

李庚从不偷懒,也从不叫苦,分配给他的任务,他总能完成得最好。

他的体能、耐力、意志力,都远超同龄人。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最初的三十多人,只剩下了不到二十个。剩下的听说编到别的队伍去了。

最后一天,钱老兵把他们集合起来,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

“恭喜你们,挺下来了。”他平静地说,“你们已经不是一个月前那群乌合之众了。你们学会了站立,学会了走路,学会了听懂命令。但记住,这仅仅是个开始。”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也不知道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或许是为了钱,或许是为了出人头地。但我要告诉你们,接下来你们要去的地方,给你们的,远不止这些。

同时,它向你们索要的,也远不止你们的汗水和力气。好自为之。”

说完,他转身离去,挺直的背影,像他来时一样,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众人面面相觑,一个月下来,早都有所猜测,这是提着脑袋去当兵了。

可是打谁?

此时萌生退意更是已经晚了,走不脱了。

很快,几艘蒙着油布的船靠岸,几个穿着黑色短衫的汉子,让他们依次登船,并且用黑布蒙上了他们的眼睛。

船在海上行驶了不知道多久,李庚只能听到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和海鸟的鸣叫。

当他们被允许摘下眼罩时,发现船已经靠在了一座岛屿的码头上。

这座岛屿,从外面看,和珠江口随处可见的渔村没有任何区别。

岸边是错落的蚝壳石头房,沙滩上晾晒着渔网,到处都是鱼腥味。

然而,当他们跟着黑衫汉子穿过渔村,走过一道晒鱼场的木门后,眼前的景象,让包括李庚在内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门后,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里,俨然是一座组织严密、壁垒森严的军营。

一排排整齐的营房,一块巨大的泥地训练场,远处甚至还有专门用来射击的靶场。身穿不同制服的人在其中穿行,有和他们一样的汉人,有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黑人,甚至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白人。他们手里拿着的,不是大刀长矛,而是闪烁着金属光泽的、李庚从未见过的洋枪。

这里的一切,都透露出一股与令人敬畏的军营的气息。

一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看起来像个教书先生的中年人走了过来,对他们温和地笑了笑。

“欢迎来到振华学营。”

他说,“从今天起,你们将在这里学习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在这里,你们不仅要学会如何战斗,更要学会为什么而战斗。忘掉你们过去的名字,忘掉你们的过去。在这里,你们只有一个代号。”

他拿出一个名册,开始点名。

“……李庚!”

“到。”李庚出列。

先生看了他一眼,推了推眼镜,说:“你的代号,庚寅。”

庚寅,虎。

李庚默默地念着这个代号。

他突然有些浑身发颤,自己的人生,像一艘被洪水冲离了航道的小船,在经历了无尽的漂泊和磨砺之后,终于驶入了一个神秘而宏大的港湾。

他不知道这个港湾将通向何方,但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将不再是那个在绝望中挣扎求生的农家子弟李庚了。

——————————————

新学营的生活,比老湘兵的训练营,无论是强度还是内容,都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这里不像一个单纯的军营,更像一个融合了军事、政治和文化教育的巨大熔炉,要把他们这些出身各异的“废铁”,锻造成足以改变时代的“精钢”。

营地的食宿条件好得惊人。住的是十人一间的通铺营房,干净整洁。

吃的是三餐白米饭,顿顿有鱼有肉,甚至还有水果。对于李庚这些从饥荒里逃出来的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但所有人都明白,这一切都不是白白得来的。

每天的训练从晨跑开始,到晚课结束,排得满满当当。

教官的组成也如李庚初见时那般“国际化”,每个人都身怀绝技,也带来了截然不同的知识体系。

教他们队列和战术的,是一个名叫赫斯勒的德国人。

他曾是普鲁士军队的士官,据说因为酗酒殴打长官而被开除,后来成了在远东四处流浪的佣兵。

他为人傲慢,看不起所有的中国人,但他的军事素养却是实打实的。他教的,是当时最先进的普鲁士散兵线战术,强调纪律、火力和机动性。

另一个教大战场作战的,是一个名叫萨姆的美国黑人。

他沉默寡言,但枪法极其骇人,自我介绍是南北战争的老兵头,听说是九爷从美国请来的。

而教他们冷兵器,特别是冷兵器近身搏杀的,则是一位姓吴的教官。

吴教官最让学员们敬畏。

据说,他是太平天国的余部,曾是侍王李世贤的亲兵,曾经是一个三合会的红棍,被人请来。

他教的近身杀法,是太平军在血与火的战场上总结出来的,凶险异常,一往无前,充满了一股玉石俱焚的惨烈气息。

除了军事训练,营地里还有文化课。

那位戴眼镜的白先生,是文化课的总负责人。

还有一应先生会亲自教导学员们识字、算术,还有地理和历史。

正是在这里,李庚的世界观被彻底颠覆和重塑。

他吸收着所有这些离经叛道又前所未见的知识。

其中有三堂课,对他的冲击最大,如同三道惊雷,在他混沌的脑海中,劈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一个是第一次上军械课。

这堂课由赫斯勒上。

那天,他把所有学员带到了一个宽敞的仓库里。仓库的长条桌上,盖着巨大的油布。

他一边说话,旁边有一个通译模仿他的语气重复。

“你们知道,为什么你们大清国的八旗、绿营,几十万大军,会被我们几千个欧洲士兵打得落花流水吗?”

赫斯勒轻蔑地开场,“因为你们还在用这些玩意儿!”

他猛地掀开油布,露出了下面的东西。

一边,是各式各样的清军武器:沉重的抬枪,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操作。

做工粗糙的鸟铳,铳口还能看到铸造时留下的瑕疵。

还有各式各样的大刀、长矛、弓箭。

“垃圾!”赫斯勒一脚踢翻了一支鸟铳,“射程不到一百步,下雨天就是个烧火棍,打三枪就要清理半天铳管。你们的将军,还在用几百年前的思维打仗,以为人多,嗓门大,就能吓跑敌人!”

他的话语充满了侮辱性,让不少学员脸上露出了愤怒的神色。但赫斯勒毫不在意,他转身,拿起另一边桌上的武器。

那是几支闪烁着冰冷金属光芒的步枪,枪身是光滑的木托,枪管和机关则是经过精密加工的钢铁。

“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这,才是现代战争的武器!”

他拿起一支步枪,动作娴熟地拉开枪栓,将一颗黄澄澄的子弹填入枪膛。“德意志帝国的骄傲,毛瑟步枪(m1871)!栓动式后膛装填,使用金属定装弹。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一分钟可以发射十次以上。它的有效射程超过六百米!在你们的鸟铳还够不着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能像打靶一样,把你们一个个点杀掉!”

接着,他又拿起了另一支。“大英帝国的荣耀,马丁尼-亨利步枪。下降式闭锁,射速更快,威力更大。印度、非洲,无数的土着部落,就是倒在这种武器之下,变成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殖民地。”

他甚至还展示了一架小型的、装在三脚架上的多管武器。“美国人的发明,加特林机枪。只要你摇动这个手柄,它就能像洒水一样,把子弹泼洒出去。一分钟,两百发!在它面前,任何冲锋的人海,都只是一堆会移动的肉块!”

李庚死死地盯着那些被称为“步枪”和“机枪”的东西。

满心冰冷。

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第二次是白先生亲自讲授的一课。

教室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而崭新的世界地图。这幅地图与李庚在乡下私塾里见过的那种以天朝为中心,毛笔手绘的建议舆图完全不同。

在这幅地图上,大清国虽然疆域辽阔,却只是欧亚大陆东部的一块。而在它的周围,是无数个国家和地区。

白先生拿着一根教鞭,指着地图,声音温和但内容却令人心惊。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朝中大员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世界,不再是我们老祖宗理解的那个天圆地方、天朝上国的世界。它是一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丛林。”

他的教鞭指向了欧洲。“这里,是世界的动力核心。以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为首的列强,完成了工业武装。他们的蒸汽机驱动着成千上万的工厂,生产出钢铁、布匹和武器。他们的铁甲舰,横行于世界各大洋,所到之处,贸易和杀戮随之而来。”

他又指向了奥斯曼土耳其。“这个曾经横跨欧亚非的庞大帝国,因为内部腐朽,技术落后,如今正被英、法、俄等国一点点地瓜分、蚕食。”

教鞭滑向了非洲。“这片富饶而古老的大陆,正在变成欧洲人的猎场。他们划分势力范围,奴役当地的人民,掠夺他们的黄金、象牙和钻石。所谓的文明,是建立在野蛮的鲜血之上的。”

最后,他的教鞭重重地点在了大清国的版图上。

“那么,我们呢?”白先生的语气变得沉重,“四十年前,英国人为了倾销他们的鸦片,用坚船利炮打开了我们的国门。二十年前,英法联军攻进了京城,烧毁了万园之园。俄国人趁火打劫,通过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割占了我们北方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几十个广东那么大!”

“我们的关税不能自主,洋人在我们的土地上享有治外法权,杀了人可以不受我们的法律制裁。他们的军舰可以在我们的长江里横行无忌。他们的传教士,在乡间引发了无数的冲突和血案。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列强们像一群饥饿的豺狼,正围绕着我们这头看似庞大、实则虚弱的国家,准备分而食之。”

教室里一片死寂,只有学员们粗重的呼吸声。

这些信息,对于他们这些几乎没有离开过家乡的年轻人来说,是颠覆性的。

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国家的处境,已经艰难到了这个地步。

李庚的脑海中,洪水滔天的景象,与白先生地图上那被列强环伺的疆土重叠在了一起。

个人的悲剧,原来只是一个国家巨大悲剧的缩影。

如果国家是一艘正在沉没的大船,那么船上的每一个人,无论贫富贵贱,最终都难逃被溺毙的命运。

“为什么会这样?”一个学员忍不住颤声问道。

白先生推了推眼镜,环视众人,一字一句地说:“因为我们落后了。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制度,我们的武器,都落后于他们,落后这个时代。所以,我们才会挨打。记住,你弱小就要挨欺负,这就是这个世界最残酷,也最真实的法则。”

——————————

吴教官的课没有在教室,而是在营地后山的一块空地上。

那天阴天,风很大,吹得每个人的衣衫猎猎作响。

吴教官没有带刀,只是背着手,看着山下的大海。

“你们头上这根辫子,是什么?”他突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破碎。

学员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

“是屈辱!是耻辱!”吴教官猛地转身,眼中射出慑人的精光,“是当年鞑子入关,为了让我们汉人屈服,颁下剃发令,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屠刀,强加在我们祖先头上的奴隶印记!”

他走到一个学员面前,粗暴地抓起对方的头发。“二百多年了!我们戴着这个耻辱的标记,早就忘了我们是谁了!我们忘了我们是那个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汉朝子孙,忘了我们是那个万国来朝、气吞寰宇的盛唐后裔,忘了我们是那个悲壮的崖山风骨的宋人后代!”

“鞑子是什么?他们是关外的渔猎部落,是我们的世仇!他们窃取了我们的江山,奴役了我们的同胞,还恬不知耻地自称为天朝!他们防我们汉人,甚于防洋人。他们宁可把国土割让给洋人,也不愿意把兵权交给我们汉人。在他们眼里,这片土地,是他们aixinjuelao一家的私产,我们亿万汉人,不过是他们的奴才和牛马!”

吴教官的声音越来越激动,他开始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太平天国。

在他口中,那不是一场邪教的叛乱,而是一场“光复汉室、驱逐鞑虏”的伟大战争。

“我们曾经打下了半壁江山,我们把辫子都剪了,穿上了汉人的衣裳。我们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就能把鞑子皇帝拉下马,重造一个汉家天下!”

他的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痛苦和不甘,“可是我们败了。我们败给了内部的腐败,也败给了那些帮助满清朝廷的洋人!曾国藩、李鸿章,那些被称颂的所谓中兴名臣,在我眼里,不过是认贼作父、屠杀同胞的汉奸!”

“现在洋人就想做跟鞑子一样的事!”

“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可行,这样的方式成功过,我们认了,忍了,二百多年!”

风声呼啸,像是无数冤魂在哭泣。

李庚站在队列中,不知该做何反应。

那我能做什么?

我要做什么?

吴教官缓了半天,再度开口,

“今日且用剩下的心气儿,与你们说说咱们汉人的衣冠。

大明末,鞑子皇帝坐稳了龙椅,就下了一道旨,要么,就像他们鞑子一样,剃光脑门,拖一条猪尾巴似的辫子,摇尾乞怜地活下去。要么,就留着我们祖宗传下来的头发,然后全家死光!

天下官绅,十个里有九个都跪下了。膝盖软,脖子就硬不起来。他们剃了头,换上了鞑子的官服,恬不知耻地去帮着新主子,逼自己的同胞剃头。

但是,总有硬骨头的地方!在江南,有一个小小的县城,叫江阴。城里的读书人,城外的庄稼汉,城里的铁匠、商贩,他们不答应!他们说:我们是堂堂大明百姓,头可断,发绝不可剃!

朝廷派来的县令劝降,被城里的百姓乱棍打死。

于是,他们拥立了城里的典史(管治安的小官)做头领。这个小典史是个读书人,可他身上有血性,他带着全城男女老少,登上城墙,对着城外黑压压的鞑子兵,立下了誓言——誓与此城共存亡!

你们想想看,那是什么场面?

城外,是二十四万鞑子兵和投降的汉奸军,带着西洋人的红衣大炮,炮弹跟冰雹似的往城里砸。城里呢?不到十万个老百姓,能打仗的壮丁不过一两万,没有援军,没有粮草,连火药都是拿庙里的铜钟、铁香炉化了自己造的。

可就是这么一座孤城,愣是顶住了!

鞑子兵换了三个王爷、大将军来指挥,用了当时最厉害的二百多门大炮,日夜不停地轰。城墙塌了,城里的男男女女就用血肉、用门板、用桌椅去堵!炮弹打完了,他们就用石头、用滚油、用金汁往下泼!

鞑子想劝降,派人喊话,说只要剃了头,就封官加爵。城头上的回答是什么?是弓箭和鸟枪!

这场仗,足足打了八十一天!

八十一天的血战啊,后生们!

城里的人,每天都在死。饿死的,病死的,战死的。可城里没有一个人投降!

一个都没有!

最后一天,城墙被大炮轰开几十个大口子,鞑子兵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

最后这些伤兵宁死不降!城里的百姓,男人战死,女人就投井、上吊,抱着孩子一起跳进火里。他们不愿受辱,不愿拖着辫子做亡国奴!

城破之后,鞑子兵屠城三日,把刀都砍钝了。十几万江阴百姓,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几十个人。

我这条命,是从天京城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见过“清妖”的屠杀,我知道那是什么样子。江阴城里发生的事,两百年后,又在我们的土地上发生了一遍又一遍!

后来,有人在江阴的城墙上,发现了一副对联,是城里人拿命写的,你们都给我记在心里: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年江山!

从江阴到天京,我们汉人的脊梁从来没断过!

我为什么要跟你们说这个?

我一个曾经被人撵得像狗一样的反贼,跟你们这些拿俸禄的说这些?

因为我要你们记住!你们当兵,操练本事,不是为了给哪个大老爷看家护院!

你们的枪口,要对准的,是想让我们亡国灭种的敌人!

不管是现在海上来的洋人,还是哪个吃自己同胞血的畜生!

你们要记住江阴城里的读书人、庄稼汉!他们才是我们汉人的脊梁!一个兵,要是没了这根脊梁,就算你拿着天底下最厉害的洋枪,你也只是个会走路的死人!是个奴才!

都听明白了吗?!

现在洋人的快枪比当年厉害,可要是骨头软了,再好的枪炮也是烧火棍!

去吧......

明日练洋操时都想想,你们肩上扛着汉人百万魂,天国百万灵,别让老祖宗在九泉下啐咱们的脊梁骨!”

课程结束后,学员们久久没有散去,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思索。

那天晚上,李庚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家乡,洪水退去,父母和妹妹都活了过来。

但紧接着,一群穿着清妖官服的士兵冲进村子,烧杀抢掠。他愤怒地拿起武器反抗,那武器,正是赫斯勒展示的毛瑟步枪。他每一次扣动扳机,都有一个敌人倒下。最后,他剪掉了自己的辫子,站在父母的坟前,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枪。

从梦中醒来,天还未亮,窗外是深沉的黑暗。

天才小说推荐阅读:灭世武修大唐:战功改命先蹲四年大牢游戏民国无渊大地万古神尊云澜乱世志我在明朝当国公汉天子我横扫异族时,三国诸侯还在摸鱼进击的刘备大明:朱元璋,咱家老五杀疯了万古杀帝北隋军神穿越水浒之大王要低调人在水浒,正在造反当东方文化主宰世界开局穿越亡国之君,反手攻略敌国女帝公子千秋苏厨视频通古代,李二变身蜀汉通天代天下第一权臣暴君的粉嫩娘亲皇后怀我孩子了,气炸李世民!大明闲人大秦海晏:嬴傒复辟记开局给古人播放九叔电影武侠穿越,开局学会杨家枪封州王娶妻靠抽签:老婆是在逃女帝公主,快请陛下赐婚吧诸侯争夺天下,你却偷偷发展征服天国之曙光时代乞讨半年,侯府全家跪求我原谅大秦镇王侯汉威四海人在亮剑,我的麾下猛将如云别刺激孤,孤不傻了君临天下满门忠烈被流放,嫂嫂助我平天下老爹入赘将军府,千金姐姐把我宠上天抗战之还我河山我在大宋贩卖焦虑三国:一切皆可游戏化亮剑:摊牌了,我老李就是有文化开局:败家子遭未婚妻上门退婚异界,我们一家三口一起过日子清泉明月大明铁骨大明武帝崇祯宋时行饥荒年,我靠投喂女帝,成为全球首富!
天才小说搜藏榜:闯旗大唐面首开局侠唐夫君!生娃这种事不能靠走量啊三国之开局召唤樊梨花煌煌帝国之大秦你呀就缺一味药三国之制霸寰宇绝色至尊:邪王,放肆疼!捡个王爷来种田武林帝国开局登基:我还能活几天穿越三国之骑砍风云你和本侯提和离,我转头娶公主枭起传神医娘亲:团宠萌娃太抢手穿越三年,你跟我说这是大唐?三国:刘备抛弃?我截胡糜夫人明末枭臣逍遥小里正三国之龙战八方大明:朱重八的六岁小皇叔三国:我,廖化,最强先锋大唐极品闲人边荒枭龙大唐之最强驸马火爆爱妃开天鸿蒙诀两界穿越:我打造了一座现代城抗日小山传奇傻王嗜宠:鬼医盗妃大唐神级太子他逃她追,王妃逐渐黑化富婆启动计划迁徙的三国城堡万世秦疆大明1642长安烬长月烬明超次元战争游戏天灾年,我囤养了古代女将军塑晋锦衣卫创始人沙雕网友援北伐帝国猛将策马大明奋斗在元朝的小汉奸科举:染布郎之子的状元之路我与着名帝皇们的争霸人生三国之吕布天下贞观荣耀
天才小说最新小说:三国:大汉第一毒红楼梦现代文完全版衙役凌云志掠夺气血之黄巾战场大明:马皇后护孙,太子爷造反回到饥荒年代,我的随身商城三岁觉醒学习系统,读书科举做官我的发小是朱元璋九两金乡野奇途辽唐争霸,李世民成了我的阶下囚这金手指?灵言催眠为所欲为水浒:从二龙山开始聚义被书童告抢功名,我琴棋书画打脸大宋闲医反贼大明MC系统李二废我太子,我请大唐赴死!大秦:朕让你修长城,你造高达?红楼新君穿越大唐:我教李世民治盛世文明火种重生:穿越明末日本开局附身袁绍:我的五虎将不对劲锦衣异世录之铁血锦衣卫原始时代的崛起之路千年一瞬白发如月汉阙惊澜反清复华,成为日不落帝国从死囚到统帅大楚风云传悍卒!从壮丁开始逐鹿中原穿越成朱棣,反对分封直言要造反中年废材的一百零八条穿越人生路科举:染布郎之子的状元之路这个逍遥侯明明超强却过分咸鱼大明熥仔古今倒卖爆赚万亿,缔造黄金帝国汉末许褚:开局坐断东南风起荆南三国:棺中修炼三百年三国:我截胡刘备成大哥大秦:九皇子生崽成瘾,赵姬乐了明末:兵王太子的铁血中兴这些列强,欺朕太甚长安新火穿越大明,让大明屹立山巅无限兵源:古代战场的绝对掌控者历史奇人传铁血新华夏:龙腾寰宇一品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