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傍晚,薄雾笼罩着青山县郊的丘陵。某部队驻地外,红色警示牌在暮色中格外醒目:“军事演习区域,严禁入内!”大喇叭循环播放着警告,铁丝网沿着山坡蜿蜒,带电的铁丝在风中发出细微的嗡鸣。
村民刘某蹲在自家院门口,望着远处连绵的警戒线。听着邻居们议论演习遗落的弹壳能卖钱,他心里痒痒的。“反正晚上没人巡逻,就捡几个……”妻子劝他别冒险,他却满不在乎:“我小心点,能出啥事?”
深夜,刘某拿着钳子摸黑来到铁丝网边。他屏住呼吸剪断铁丝,顺着山沟溜进演习区。月光下,散落的弹壳泛着冷光,刘某兴奋地弯腰捡拾,全然没注意到草丛中一枚锈迹斑斑的哑弹。突然,一声闷响震碎了寂静,火光中,刘某惨叫着倒在血泊里。
重症监护室外,刘某的妻子攥着诊断书泣不成声:“医生说他双腿保不住了……”看着高额的医疗账单,她咬咬牙,在亲戚的怂恿下将部队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
消息传到部队,参谋老杨想起之前在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的经历,立即向领导建议:“或许可以找渠主任他们帮忙。”次日,渠成顺带着张忠民来到部队。他们查看了演习公告记录、监控视频和现场照片,发现部队不仅按规定发布告示、设置警示标志,还安排了夜间巡逻。
“根据《民法典》第1243条,部队已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渠成顺分析道,“刘某擅自闯入禁区,对危险有充分认知,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但刘某家属情绪激动:“部队就没有一点责任?我丈夫这辈子都毁了!”
开庭前,渠成顺团队展开细致调查。他们走访周边村庄,收集到数十份村民证词,证明部队提前半个月就通过广播、告示等方式宣传演习安全事项。技术人员对现场的铁丝网、警示牌进行鉴定,确认其符合军事禁区设置标准。
法庭上,刘某家属的律师振振有词:“部队作为管理者,对演习区域的危险物品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渠成顺冷静地播放监控录像:“事发当晚23:17,刘某手持工具破坏防护设施进入禁区。这是公告张贴记录和村民证言,证明部队已充分履行警示义务。”
面对如山铁证,对方律师仍试图狡辩:“哑弹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张忠民立即出示军事专家意见书:“经鉴定,该哑弹属于正常训练损耗,且部队已按规程进行排查。刘某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
经过激烈辩论,法庭进入休庭环节。等待判决的日子里,刘某家属的态度渐渐软化。渠成顺主动提出调解,联系民政部门为刘某申请伤残补助,协调村委会为其家庭提供帮扶。“我们理解您的难处,但法律是公正的。”渠成顺的话让刘某妻子红了眼眶。
宣判当日,法庭庄严宣读:“被告部队已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原告刘某擅自闯入高度危险区域,对损害后果存在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听到判决,刘某妻子沉默良久,最终向部队代表鞠躬:“是我们不懂法,给你们添麻烦了。”
案件结束后,渠成顺联合部队开展“军事安全普法进乡村”活动。方梅跟随拍摄时,看到老乡们围着展板讨论:“原来擅闯禁区后果这么严重!”一名老兵展示着弹壳模型,耐心讲解哑弹的危险性。
刘某坐在轮椅上,也来到活动现场。他摸着假肢,声音颤抖:“都怪我一时贪心,让全家跟着遭罪。大家千万别学我……”人群中响起叹息,更多的是对法律的敬畏。
夕阳下,新更换的警示牌在风中矗立,大喇叭再次响起安全提示。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在青山县的乡间播撒下法治的种子,让更多人懂得:无视规则的好奇,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