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县的银杏叶刚染上金边,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就被一阵急促的争吵声打破了平静。穿运动服的年轻小伙王某和拄着拐杖的刘大妈在大厅里对峙,张彩娇慌忙拦住情绪激动的两人,渠成顺快步从办公室迎出来。
\"渠主任,您给评评理!\"王春举起手机里的判决书,声音发颤,\"我好好走路被她撞,凭什么要赔七万?这还有天理吗?\"刘大妈抹着眼泪反驳:\"我都摔成十级伤残了,他不赔谁赔?\"
周万全搬来两把椅子,方梅默默打开录音笔。原来三个月前,王春和刘大妈在惠民小区的人行道上同向而行。刘大妈边走边打电话,突然转身往回走,和低头看手机的王某撞个满怀。监控显示,刘大妈当场倒地,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法官说我没保持安全距离!\"王春拍着判决书,\"哪条法律规定走路要隔多远?要是前面有人突然躺倒,我是不是还得提前十米刹车?\"
渠成顺翻开案卷,目光落在调解笔录上:\"王春,调解协议是您自愿签的?\"
\"我被逼的!\"王春眼圈发红,\"法官说不调解就按责任判,我哪耗得起?\"他掏出一叠单据,\"这是我请假处理这事的误工费,还有来回的交通费...\"
张忠民推了推眼镜:\"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认定过错确实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个'安全距离'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争议。\"
方梅的笔尖快速滑动:\"如果能推翻这个调解,可能成为行人侵权责任划分的典型案例。\"
接下来的一周,团队陷入了密集的资料梳理中。张彩娇在法律数据库里搜索类似判例,发现全国仅有三起涉及行人碰撞的责任认定案件,且判决结果各不相同;周万全联系了法学会的专家,探讨\"安全距离\"在民事侵权中的适用边界;渠成顺则反复观看监控录像,逐帧分析两人的行走轨迹。
\"你们看这个!\"某天深夜,张彩娇突然指着电脑屏幕,\"事发时两人间距不足半米,但根据住建部的人行道设计规范,成年人正常步幅约0.7米,这个距离在人流密集路段属于合理范围!\"
方梅立即将这个发现写成内参,在法律界引发了热议。青山县法院也注意到了这起案件,主动联系渠成顺团队沟通案情。
重新调解的那天,调解室挤满了旁听的法律从业者。渠成顺将制作好的示意图投影在墙上:\"根据监控分析,刘大妈转身时的角速度达到每秒60度,属于非常规动作;而王春虽然低头看手机,但行走路线始终保持直线,在发现突发情况时的反应时间符合正常人标准。\"
他翻开一本泛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法律中关于'安全距离'的规定,本质是对注意义务的界定。但行人不同于机动车,不能机械套用。\"
经过长达六小时的协商,刘大妈终于松口:\"我也不是非要他赔...就是觉得摔得太冤。\"王春沉默良久,掏出三千元:\"阿姨,这是营养费,就当是我走路不专心的歉意。\"
案件最终以撤诉告终,但它引发的讨论远未结束。方梅的报道《行人碰撞责任如何划分?一场关于\"安全距离\"的法律思辨》登上了法治版面头条,各地类似纠纷的咨询电话不断打进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
渠成顺站在办公室窗前,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法律的天平不仅要称量对错,更要丈量人心。在法理与情理的交汇处,他们要做的,是让每一步前行都走得问心无愧。
\"渠主任,又有新案子了!\"张彩娇的声音传来。
渠成顺转身,目光坚定:\"走,去听听他们的故事。\"窗外的银杏叶随风轻舞,法治的探索之路,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