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米拉虽然比邻八宝城,并且直接接壤,但是接的也是大燕极北边境处荒无人烟的壤。由于过于靠北,哪怕现在是春天,克米拉的早晚依旧和冬天一样,甚至还会下雪。
等太阳出来后就会好一些,克米拉还算是阜歌南部的城,气温在阜歌算是宜人的。但这种算是宜人的气候,却让从大燕京城来的一行人颇有些遭罪。
宋引玉还好,他跟随商队经常往来阜歌,莫说克米拉,再往北的喀则,阜歌皇都他也是去过的。
闻笙在马车上就被宋引玉叮嘱着围的厚厚的,兔毛领子绕在脖子上暖烘烘的,即便下了马车,鼻腔内进入冷空气而有些凉,但是只要一往下沉下巴,就会抵挡住冷风。
其余的人也都披上了大氅,一路上畅行无阻,顺利来到客栈。
克米拉的建筑风格和大燕非常不同,用闻笙的话来说,就是欧式建筑。这是一本架空的小说,世界观应该也参考了现实的世界格局。阜歌的原型多半是欧洲的国家。
而且一路过来,虽然大多数人都围着口鼻,但是仅从露出的眼睛来看,他们的长相就是欧洲人那一卦。
克米拉就是第二个八宝城,街道繁华,往来的人种也复杂。各种声音混到一起,有能听得懂的,又有听的一知半解的,叫人有种左右脑互搏的错乱之感。
闻笙拍了拍脑袋,清空胡思乱想。
前面宋引玉接替了风雨和芙蓉的活,主动上前去交谈。毕竟这里是阜歌,说的是自己的语言,他们是听不懂的。
闻笙就跟在宋引玉身后,然而他一开口,原本低垂着眼睛的闻笙猝然睁圆了双眼,直接探出一个头来,不可置信的看向他们。
——宋引玉说的……居然是英语吗?!
与他对话的应该就是个店小二,回复的也是英语!
好家伙、她直呼好家伙!
作者是真省事啊,不仅地貌风情捏个现实世界的融合,连语言都直接照搬了。
难怪她一路走来总觉得时而能听懂一些,合着这些人说的全是「家乡话」。
宋引玉交代完,见胳膊旁边伸出来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抬起手,轻柔的托住她的下巴,叫她这样省些力气。
闻笙下巴上一阵温热,瞬间回神,轻咳一声,立刻收回自己的脑袋,在后面竖起耳朵悄悄聆听起来。
这样刻意去听时,果不其然,熟悉的语种进入耳朵几乎不需要翻译,就能直接get到意思。虽然有些词她听的陌生,但是这些人也只是普通人,用的也是常用语,闻笙能听懂个九成。
万万没想,最让她头疼的语言问题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店小二带着他们上了楼,几人安置下行李后,就来到了宋引玉和闻笙的房间,商议下一步。
闻笙从包裹里拿出郑萧为她准备好的地图和情报手册。几人围坐在桌前,视线集中在桌面上的地图上。
“根据郑大人的总结,御虫曲最早发祥于阜歌南方地界,这是他们最温暖的地区,作物好生存,再往北就没办法种了,太冷了。所以,这一次我们不用考虑别的,就在这一片的城市里寻找目标。”
庄在秋抬眼看她:“范围会不会太大?虽说只在南部,但是这南部也大大小小有十几座城镇,这样莫说三个月,半年我们都未必能查明白。”
原为瑾用手指比划着:“西南不用考虑,这里原本是大燕的土地,后面被他们占了去,左右不过一百多年,御虫曲要比这里的年份长多了。”
说到这里,除了闻笙外,所有人的表情都不太好。
虽说排除了将近一半的选择,但是毕竟是自己国家的耻辱,大家又都是为官的,提起来自然是不痛快。
闻笙没那么多的想法,当即就用毛笔划去了西南,再圈出来东南部分的七座城。
“这七座城历史都很久了。”宋引玉开口,“从目前的情报来看,无法再排除了。需要去打听一下。”
这七座城里自然也包括了克米拉,他们事不宜迟,今天就可以行动。
然而所有人都没有动。
原为瑾:“……我略懂此地语言,但不多。”
岐山镇也比邻阜歌,有着往来贸易,从小听到大自然是能说一些,但是毕竟是在大燕的地盘,来这里的阜歌商队入乡随俗,说大燕话的占多数。
庄在秋眉毛微微蹙起,也说道:“我也一样。小时候习得一些,日常交流还行,再多的就有些难了。”
作为世家培养的接班人,庄在秋学的是要多一些,周围的几个国家的语言多多少少都会些。只是现在的大燕比不上以前,那个时候大燕强盛,这些小国时不时就要派人来京,那个时候的世家子弟人人掌握三四门语言不成问题。
但随着大燕势微,使者来得越来越敷衍,到了这一代,也就只有庄家这样强盛的世家还在坚持让家中的孩子学习外语了。
宋引玉道:“会说会懂就行,问的太专业反倒引起怀疑。”
闻笙点头:“可以,那就分头行动。瑾兄、庄兄、芙蓉,你们一路……莫要反驳,你们二人语言水平互补,芙蓉听不懂,主要是保护你们。风雨跟着我和夫君。”
预判了同时张嘴的两个人,闻笙分配完毕,两人又合上。默默接受了这个分配方式。
芙蓉点点头,检查了一番身上的暗器,来到这别扭的两人身后,微笑:“二位公子,走吧。”
庄在秋在牢里一直备受芙蓉的折磨——主要是精神上的,现在听到她的声音,心头就下意识的想要忏悔。身旁再有一个关系极差的原为瑾,瞬间就感觉接下来的工作进行的会非常之痛苦。
不去理会他们的痛苦面具,闻笙和宋引玉带着风雨很快就来到了街道上。
想要打听情报,最好的去处就是酒楼。但是现在他们要打听的是太久太久之前的事情了,而且和农事有关,二人抄了后巷的路,来到酒楼的厨房后面。
运气不错,在处理残羹剩饭的垃圾桶边,有个拾荒的流浪汉。
头发蓬乱,衣衫褴褛,最重要的是,年纪看起来至少五十岁往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