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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柜最上层还放着她的羽绒服,米白色的,袖口沾着块咖啡渍——是他去年打翻咖啡杯时溅上的,齐雪当时气得哭了鼻子,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却还是舍不得扔掉。

天色渐渐暗下来,谭越没开灯,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暮色漫进屋子。

对面楼的灯一盏盏亮起,有户人家的厨房里传来炒菜声,油烟味顺着风飘过来,带着酱油和葱姜的香气,像极了齐雪做的红烧肉。

他突然想起,今天还没吃饭,肚子饿得发慌,却没力气站起来找吃的。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台里同事发来的消息:“谭哥,明天的策划会资料我放你桌上了。”

他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明天还要上班。

手指在屏幕上划着,不小心点开了相册,最新的一张照片是上个月拍的,齐雪穿着他的灰色毛衣,窝在沙发上笑,阳光落在她发梢,像镀了层金。

他的指尖在屏幕上轻轻摩挲着她的笑脸,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砸在手机壳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楼下传来收废品的吆喝声,带着悠长的尾音,“收旧冰箱旧电视——”。

谭越走到窗边,看着收废品的三轮车慢悠悠地驶过,车斗里堆着的旧家具在暮色中像群沉默的怪兽。

他突然想把家里的东西都卖掉,卖掉那盏蒙着灰的吊灯,卖掉总滴水的水龙头,卖掉那只结着水垢的水壶,卖掉所有带着回忆的物件,或许这样,就能把齐雪彻底从心里也卖掉。

但他终究没那么做。

凌晨三点,谭越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旁边的枕头还保持着齐雪睡过的形状,上面沾着根她的头发,乌黑的,缠在枕套的花纹里。

他想起以前,齐雪总爱枕着他的胳膊睡,说“这样有安全感”,结果每次他的胳膊都麻得失去知觉,却舍不得叫醒她。

窗外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玻璃窗。

谭越起身走到窗边,看着雨水在玻璃上划出蜿蜒的痕迹,像幅流动的画。

想起齐雪最怕打雷,每次下雨都要钻进他怀里,紧紧攥着他的衣角,“有你在我就不怕了”。

现在雨下得这么大,不知道她有没有害怕。

雨停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谭越煮了碗面条,放了两个鸡蛋,是齐雪教他的做法,“水开了再下面,煮三分钟正好”。

面条煮得有些软,鸡蛋也煎糊了,味道却和记忆里的很像,带着淡淡的烟火气。他吃着吃着,眼泪就掉进了碗里,咸咸的,和面条的味道混在一起,说不出是苦还是涩。

同一时间,齐雪的公寓里,行李箱还放在玄关没打开。

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那双粉色棉拖鞋,毛茸茸的绒毛蹭着掌心,带来熟悉的暖意。

这是她第一次在这个公寓过夜,装修是李姐找人设计的,极简风格,冷冰冰的,没有一点家的味道。

厨房的水龙头是全新的,打开时水流顺畅,没有一点铁锈味。

她接了杯水,却没喝,目光落在空荡荡的冰箱上——以前那个家里的冰箱,永远塞满了谭越买的水果,第一层是她爱吃的草莓,第二层是他爱吃的橘子,第三层是他们一起做的速冻饺子。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李姐发来的行程表:“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下午两点杂志拍摄,晚上七点慈善晚宴。”

她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行程,突然觉得很累,比拍三天三夜的夜戏还累。

走到阳台,城市的霓虹灯在玻璃上投下斑斓的光影,像片虚假的星空。

她想起以前在那个老房子的阳台,谭越会搬个小马扎,陪她看星星,给她讲星座的故事。

“你看那个猎户座,”他的手指划过夜空,“最亮的那颗是参宿四,就像你一样。”

打开行李箱,想把那双棉拖鞋拿出来,却看到压在下面的真丝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光线下闪着光。

她想起谭越穿着这件衬衫的样子,站在厨房门口看她做饭,阳光落在他身上,温柔得像幅画。

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砸在棉拖鞋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她拿起拖鞋,走到卧室,放在床脚,像在那个老房子里一样。

穿上拖鞋的瞬间,脚底板传来熟悉的柔软,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她穿着它在屋子里转圈,谭越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说“慢点走,别摔了”。

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着,是助理发来的消息:“齐姐,明天的晚宴礼服选好了,放在衣帽间了。”

齐雪没回,拿起手机,点开和谭越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还停留在她发的“我很累,别再发消息了”。

她犹豫了很久,输入“拖鞋很舒服”,又删掉,换成“谢谢你”,最终还是锁了屏。

窗外的天快亮了,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落在床脚的棉拖鞋上,泛着毛茸茸的光。

齐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听着远处传来的第一班公交车的报站声,突然很想念那个老房子的晨雾,想念厨房里飘来的粥香,想念那个总爱开着玄关灯等她回家的人。

只是,有些想念,只能藏在心底,像那双舍不得扔掉的棉拖鞋,带着家的温度,却再也回不去了。

谭越把最后一口面条咽下去时,窗外的晨雾正慢慢散去。

他看着碗底残留的面汤,映出自己模糊的倒影,像幅失焦的画。

洗碗时,洗洁精泡沫沾到无名指的戒指上,泛起细小的白泡,他下意识地想把戒指摘下来,指尖却在碰到金属的瞬间停住——这枚戒指,齐雪曾在无数个清晨帮他戴过,指尖划过他指节的触感,比泡沫更清晰。

阳台的洗衣机发出嗡鸣,是他昨晚把那件真丝衬衫丢进去洗了。

烘干提示音响起时,他走过去拿出衬衫,领口的珍珠纽扣在阳光下闪着光,针脚处的线头松了两根,是齐雪亲手缝的痕迹。

他找出针线盒,里面的红线还是去年她绣兔子玩偶时剩下的,穿针时手指抖得厉害,线在针眼里钻了三次才穿过去。

缝到第三针时,针尖扎破了指尖,血珠滴在白色的衬衫上,像朵细小的红梅。

他想起齐雪以前总爱扎到手,每次都举着手指凑到他嘴边,眼睛亮晶晶的:“吹吹就不疼了。”

那时他会笑着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尝到淡淡的护手霜味道,是她惯用的樱花味。

把衬衫挂回衣柜时,看到齐雪的羽绒服还挂在最上层,米白色的布料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

他踮起脚把羽绒服取下来,袖口的咖啡渍已经变成了浅褐色,像片干枯的落叶。这是她拍《冬日恋歌》时买的,戏里她穿着这件羽绒服在雪地里奔跑,戏外总抱怨“太沉了,跑不动”,却在杀青那天抱着羽绒服说“这是今年最暖的礼物”。

手机在裤兜里震动,是物业发来的通知:“今日将检修楼道灯,请注意配合。”

谭越盯着“楼道灯”三个字发呆,想起齐雪总说“这灯太暗了,晚上回来害怕”,他当时笑着说“有我呢,我接你”。

现在灯要修亮了,接她回家的人却不在了。

他走到玄关,看着那盏暖黄色的小灯,开关上还留着齐雪的指纹——她总爱用食指按开关,说“这样最省力”。

指尖覆上去时,温度恰好,像她的手指还停留在那里。

犹豫了很久,他还是按下了开关,暖光熄灭的瞬间,玄关突然暗得让人心慌,像被抽走了最后一点温度。

齐雪是被闹钟叫醒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

她坐起身,脚底板碰到床脚的棉拖鞋,毛茸茸的触感顺着神经爬上来,像只温柔的手轻轻挠着心尖。

这双拖鞋的鞋底已经磨得很薄,走在公寓光滑的地板上会打滑,却比衣帽间里那些名牌拖鞋更让人安心。

洗漱时,镜子里的自己眼下乌青未褪,遮瑕膏盖了三层才勉强遮住。

她挤牙膏时,下意识地挤了两厘米——这是和谭越一起养成的习惯,他总说“挤太多浪费”,却在她每次挤少了的时候偷偷再挤一点。

泡沫在嘴里泛着薄荷味,她却尝到了淡淡的草莓味,是昨晚梦里的味道。

衣帽间里挂着十几套礼服,李姐特意让人熨烫平整,标签还没拆掉。

齐雪选了套香槟色的鱼尾裙,拉链拉到一半时卡住了,她伸手去够背后的拉链,指尖划过脊椎的弧度,突然想起以前每次穿礼服,谭越都会站在她身后,手指轻轻捏着拉链头:“慢点,别夹到肉。”

他的呼吸喷在她颈窝,带着须后水的木质香。

采访间的灯光亮得刺眼,记者的问题像连珠炮一样砸过来:“齐老师接下来有什么工作计划?”

“网传您将出演国际大导的新片,是真的吗?”

“您对感情生活有什么期待?”

提到“感情”两个字时,她的睫毛几不可察地颤了颤,嘴角的微笑僵硬了半秒。

“目前还是以工作为主。”她的声音平稳,像照着剧本念的,“感情的事,顺其自然吧。”

目光落在记者胸前的工作牌上,名字是“李雪”,和齐雪只差一个字。

她突然想起谭越总把“齐雪”写成“齐雨”,说“你的名字里该有水,不然太燥了”。

拍摄间隙,助理递过来一杯热可可,上面的奶泡打着漂亮的拉花。

齐雪喝了一口,甜腻的味道在舌尖蔓延,却不如谭越做的热可可——他总在里面加一小勺盐,说“这样才不腻”,当时她嫌奇怪,现在却突然想尝尝那带点咸味的甜。

傍晚的慈善晚宴上,水晶灯亮得像银河,衣香鬓影间,齐雪举着香槟杯穿梭,笑容得体得像张精心绘制的面具。

有人碰倒了侍者的托盘,红酒洒在她的礼服裙摆上,深红色的污渍迅速晕开,像朵盛开的玫瑰。

她想起去年生日,谭越做了红酒炖牛肉,也是这样不小心洒了一身,他笑着说“这下好了,咱们俩都成了花蝴蝶”。

晚宴结束时,李姐递过来一件披肩:“外面降温了,别着凉。”

披肩是羊绒的,柔软得像云,却不如谭越那件灰色毛衣暖和。

那件毛衣的袖口沾着她的染发膏,洗了很多次都没洗掉,却在每个冬天都给她最踏实的暖意。

回到公寓时,已是凌晨。

齐雪踢掉高跟鞋,赤脚踩在棉拖鞋上,走到厨房想倒杯水。

打开冰箱的瞬间愣住了——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几瓶矿泉水,和那个老房子的冰箱截然不同。

以前这个时间,冰箱里总会有谭越准备的夜宵,可能是碗热腾腾的面条,也可能是盘切好的水果,用保鲜膜仔细包着。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阳台的向日葵开花了,比你说的还亮。”

齐雪盯着短信看了很久,指尖在屏幕上摩挲着“向日葵”三个字——这是她以前总念叨着要种的花,谭越说“等春天就种”,结果等来了秋天,花终于开了,看花的人却散了。

她走到阳台,城市的光污染太严重,看不到星星。

风从栏杆缝隙钻进来,吹起她的长发,发梢扫过脸颊,像谭越以前总爱做的小动作。

手机屏幕还亮着,她犹豫了很久,终于回了条短信:“别浇太多水,会烂根的。”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时,她突然蹲下身,肩膀在寂静的夜里轻轻颤抖。

谭越收到短信时,正蹲在阳台给向日葵浇水。

陶瓷花盆是齐雪挑的,天蓝色的,上面画着两只兔子,其中一只的耳朵掉了块瓷,是她不小心摔的。

他看着短信里的“别浇太多水”,突然笑了,眼泪却掉进了花盆里,混着清水渗进土壤,像给花浇了杯带着咸味的营养液。

晨光爬上花盆时,谭越把那件缝好的真丝衬衫穿在身上,领口的珍珠纽扣硌着锁骨,带着熟悉的重量。

他对着镜子系领带,打法还是齐雪教的“温莎结”,她说“这样显得正式”。

镜中的男人眼角有了细纹,却在系好领带的瞬间,看到了几年前那个站在民政局门口的自己,眼里有光,心里有人。

齐雪把棉拖鞋放进鞋柜最上层,上面压着双崭新的高跟鞋。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礼服的拉链已经修好了,裙摆的红酒渍也被专业人士处理干净,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是在转身离开时,脚步顿了顿,目光在鞋柜的方向停留了三秒,像在和某个看不见的人告别。

有些告别,不需要说出口,就像有些想念,永远藏在心底。

老房子的向日葵还在开花,新公寓的棉拖鞋还在发光,只是浇水的人和穿拖鞋的人,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时光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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