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只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晓晓瞪了他一眼,“我母亲一向不肯收徒,不过在京城的时候,太医遇到疑难杂症或者是拿不定主意的都要请教我母亲,他们没办法的病,我母亲也有办法。”
“好好好,就算你母亲厉害……”
男人附和着,显然不信。
晓晓跑到盛玉华身边,拉了拉她的衣服,“娘亲,这人居然不相信你的医术,要不然你帮他看一眼?”
盛玉华轻轻地咳嗽一声,“没必要。”
她又不靠这个谋生,来这里吃饭也是偶然,为何要自证自己?
可晓晓还是觉得憋得慌,明明在京城的时候,想找盛玉华看病,很多人都没门道。怎么到了这里,还会被人怀疑。
“好了,快点吃饭吧。你瞧瞧这些都是以前没吃过的,正好尝尝这里的口味。”
盛玉华摸了摸晓晓的脑袋,哄着小丫头。
小丫头这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埋头干饭。
东方飞扬扫了那男人一眼,轻笑,“我看你家里的小妾不少啊。”
男人疑惑,“你说我?”
“肾虚的厉害,以后还是要节制一下,要不然……”
东方飞扬摇摇头,并未说得明白。
可偏偏这话还是被小丫头听到了,声音脆脆甜甜的,“舅舅,什么叫肾虚啊?”
东方飞扬……“小孩子,不要打听这些。”
“好,人家才不是小孩子呢,人家马上就4岁了。我知道肾虚的,不就是和女人……”
东方飞扬忙夹了块鱼肉塞到小丫头嘴里,“这是酥鱼,快点尝尝,感觉做法和京城不一样。”
小丫头嚼了一口,味道还真挺好呢。
豆豆无奈地笑了,妹妹的性格活泼,天真可爱。
两个弟弟……还在干饭,虽然年龄不大,可他们已经能自己独立吃饭了。
一家人在一起真好,要是丁丁和糖糖也在就好了。不过糖糖的年龄太小,等自己吃饭还要一年呢。
也不知小妹妹现在咋样了,在见到自己还能认得出他这个哥哥吗?
……
点的菜太多,果然没有吃完,秉着不能浪费的原则,盛玉华让人打包送回府上。
那个要看病的男人主动结账,盛玉华也没和他计较。
那男人姓郑,家里排行第二,众人都喊他郑二。
大哥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他的母亲一直都念叨着想要个孙子,就怕绝后了。
一同吃饭的人,也想跟着过来看热闹。其实就想知道盛玉华到底会不会看病,毕竟在饭馆,听小姑娘的意思是,她母亲的医术极高。
郑二其实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毕竟,已经找了太多大夫,也不差这一个。当然最重要的就是盛玉华生的孩子多,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了6个孩子,他还是第1次遇到这种。
郑家的家底不错,家里是做布匹生意的。城里有两个布匹店铺。
盐城这边不安稳的时候,很多人都劝他把店铺卖了,带着东西搬家。可当时他娘不愿意,说在这边待了好几辈子了,不愿意背井离乡。
他娘还让两个孩子搬走,大哥家走了,老-二留在这里,陪着老娘。
临搬家之前也分家了,家里的银子都给了大哥,店铺和库存留给了郑二。这还是一路上同行的人说的。
“你就这么相信盐城不会出事?”
皇上还挺诧异的,毕竟前几天,晓晓可是收了不少店铺,狠狠的赚了一笔。
郑二笑道,“当时我只是觉得盐城不错,朝廷不会无缘无故地放弃。再加上如果卖的话,也卖不了多少钱,还不如赌一把。”
“我也就贱命一条,大不了死在这里了。至于我媳妇儿,就是个死心眼,他愿意和我同生共死。”
媳妇儿不愿意离开,老娘更是不想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他们就在这里了。结果没想到最后赌对了。
其实当时分家的时候,大哥还是吃亏的。毕竟店铺和库存才是大头,只是大哥要去内陆,路途遥远,也带不了太多东西。但两个人也说好了,还立了文书,以后店铺和大哥都没关系。
如今也算苦尽甘来。
“我就喜欢你这种死心眼。”
晓晓倒背着手,说话也很老成。
把人招呼进客厅,郑二让人喊夫人过来。
盛玉华也想过,能让一个男人对她死心塌地,一直都不娶的女人,长得肯定不错。可真的见到了,还是挺吃惊的。
那女人看起来30多岁,比郑二老了不少。
面色憔悴,脸色看起来也不怎么好。
头发枯黄,应该是没休息好的事,给人的感觉有点毛躁。
见到有客人过来,女人客气地笑了笑,笑容牵强。
郑二忙说了盛玉华她们的身份,“芸娘,这是神医,你别看她年轻,已经生了6个孩子了。她的医术也很厉害的,是从京城那边来的。刚刚吃饭的时候,正巧遇到我就把人约出来了,正巧可以帮你看看。”